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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05 10:00 作者:赵鹏 来源:京华时报

卫生部: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将受控制(2)

    [导读]人社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统筹地区范围内开展总额控制工作,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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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页:4措施控制医疗费过快增长  第 2 页:北京: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第 3 页:不会出现看病无法报销情况  第 4 页:医院为达标推诿病人将受处罚

    北京: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针对北京市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方面,市人社局方面透露,北京市于2011年7月起对医保基金实行了预算管理,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下达了总额管理指标。

    本市此前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以本市当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承担的服务量等因素,分级确定医保费用总额管理指标,控制医保费用不合理增长。

    据介绍,实行总额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新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积极性,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和不合理增长,减少过度服务,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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