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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14 15:5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数字医疗网

移动医疗专委会成员权利与义务

    [导读]移动医疗专委会成员类别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委员、会员(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所有成员权利与义务如下:

    标签:移动医疗专委会

    移动医疗专委会成员类别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委员、会员(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成员类别与权利:

    相关权利

    理事会委员

    委员

    会员

    专委会的组织及运营决策权

     

     

    理事成员提名权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工作议案及专项活动提案权

     

    对专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产品、技术、解决方案优先推广权

     

    参加委员大会和专委会各种工作活动

    优先参与专委会依法兴办的为成员服务的科技实体

    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开展项目、解决方案等奖项评选。

    获得本专委会服务的优先权,优先或优惠得到专委会开发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优惠参加专委会举办的专题会议、产品展示和体验活动及成员单位的相关会议和市场活动。

    获得专委会相关文件以及发布的行业动态、产品信息、招投标信息、市场和机遇等电子期刊或出版物

    二、所有成员需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专委会的章程,执行本专委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专委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专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本专委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专委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相关建议和有关资料;

    (五)不得损害本专委会声誉。

    三、分类别成员与履行义务

    (一)主任委员

    (1)对专委会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2)按时参与本专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二)副主任委员

    (1)积极协助主任委员完成专委会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

    (2)按时参与本专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连续两次不参与活动者,专委会予以除名。

    (三)常务委员

    (1)积极协助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完成专委会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

    (2)按时参与本专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连续两次不参与活动者,专委会予以除名。

    (四)委员

    (1)积极协助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常务委员完成专委会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

    (2)按时参与本专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连续两次不参与活动者,专委会予以除名。

    (五)会员

    (1)按规定交纳会费;

    (2)为专委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活动的组织、报告的撰写等;

    (3)按时参加专委会组织的活动。

    【责任编辑:Phoebe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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