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作为全国17个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2008年2月,马鞍山市开始了“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改革尝试。市政府分离市属4家公立医院和市卫生局的隶属关系,组建起市立医疗集团,履行政府的办医职能,实行人、财、物统一的紧密型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医疗集团、所属医院和市卫生局实行“三权分置”,其中医疗集团履行决策权,医院履行执行权,卫生局履行监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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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五:第三方监管
集团成立后,在管理层面先后遇到三个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都是在实践中摸索着应对的。”何少锋说。
第一个是集团内部的关系问题。改革后的马鞍山市公立医院体系形成了一个不等边的三角形,三者间实行“三权分置”。医疗集团拥有20多人的管理班子,通过他们设计的“扁平化结构”的管理体制,对所属医院进行紧密型的集团管理。虽然从体制上增加了一个管理层次,但是由于实行了“扁平化”的管理结构,原来医院的职能科室被“压扁了”,甚至取消了,所以集团没有成为“第二卫生局”,管理运行仍然十分流畅。过去这些医院有13个处级干部,如今只剩下6个;集团运行费用全部由市政府拨给,不要医院缴一分钱。
改革以后,原来的市属医院成为集团所属的医院,实行了一级管理(集团),二级核算(医院),三级分配(科室)的管理体系;医院成了“二级法人”,院长变成了“执行院长”;医院的领导实行了“去行政化”,不再有相应的行政级别。“集团的管理层相当于董事会或理事会,各医院相当于经营层,市政府相关部门各自行使监管职能。因此,医疗集团也是在改革中探索集团化法人治理模式。”何少锋总院长如是说。
院长成了“执行院长”,观念也经历了一个转变的过程。“现在一些令医院院长头疼烦人的事,如基本建设、人事进出、药品管理等等,都由集团直接管理,我就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医院管理,特别是安全和质量上了。”市人民医院院长何仿博士说。改革5年来,医院学科建设突飞猛进,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以前的院长整天忙着应付各种关系,看似有权,其实很多都可能是陷阱,集团帮我们挡了很多麻烦。”市中医院院长章登明说。
第二个是卫生行政部门如何监管的问题。集团行政上不再隶属卫生局,职级上和卫生局“平起平坐”,卫生局如何监管?马鞍山市卫生局副局长潘春生说:“我们从来没有感觉到对医疗集团监管有困难,相反,可能正因为医院不再是卫生局的下属机构,管起来会更加不留情面。”
“以前,深入到医疗业务领域的监管卫生局一直做不了,不仅是‘老子管不了儿子’,而且想管也没有这个精力。”如今,卫生局成立了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分别在病历、处方、护理、院感、血液等渗透到医疗业务领域的质量管理上下工夫,使全市的医疗质量管理网络逐步健全,形成了医疗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仅去年一年,全市就进行了33次相关的医疗技术质量监管。
“当然这也有一个磨合的过程,如对集团所属医院的质量考核,集团已经进行过了,卫生局再要进行,医院就会有抵触。我们想应该是双方组织起来一起考核,各自考核自己管理的项目和内容,不给医院增加负担。”潘春生说。
第三个是如何防止垄断的问题。一个城市主要的公立医院全都容纳在一个机构里,会不会产生对市场的垄断?“不会!”何少锋肯定地说。
马鞍山的企业医院实力很强,如原来的马钢医院是全市实力最强的医院,虽说如今已经剥离出企业,但是实力还在那里;此外还有原十七冶医院、部队医院等,这些都是集团的竞争对手。在竞争的体制下,集团所属医院都在提高质量、改进服务、降低价格上下工夫。“2012年集团所属市人民医院患者的人均住院费用只有7600元,远低于全省三甲医院的平均水平。”
马鞍山市的医疗联合体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成果,他们在改革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值得其他城市关注。他们的管理体制改革从本质上讲,“分离的是隶属关系,转变的是政府职能,强化的是全行业监管”;他们创造的崭新模式的医疗联合体,更是实现了很多政府想做但还没有做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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