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各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成败和中国医改将何去何从?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安”“国防”服务类似有很强的“公共物品”性质,将这样的服务放手交给私营机构,而且是营利性私营机构提供是否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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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你这主持人咋整的,话还没说完呢,你就插广告。KK老师都看不下去了。你们这儿的医疗保障问题挺尖锐,早就该搞个古巴式的全民公费医疗了,最少也要得建个英国式的国民保健系统(NHS)。反正这事情得靠政府,千万别学了美国,把人命关天的事交给民间商人,不然后顾影儿等着哭去吧。
主持人:恐怕周教授不会同意你的说法。周教授我记得你有篇文章就叫《全盘“公医”是个梦》。
周教授:没错。早在1936年就有人提出“公医制度,是由政府计划全国的卫生事业。举凡国内一切卫生的设施,均有政府完全筹设。所有医师及护士等工作人员,亦均有政府训练供养,使医事人员,负保护人民安全的责任,与使警察负保护地方人民安宁的责任,有同等的意义。”当时还是民国时期。当然这个梦想没有实现。1934年湖南试图通过“医药省有制”来推行公医制度,结果导致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间“国医”与政府主导“西医”的大规模冲突,此计划不了了之。到1958年,在国家对农业、工商业、手工业的大规模社会主义改造的大背景下,全国的医疗资源第一次集中在政府计划之中“公医制度”上了轨道。
迈克尔:你看,我说什么了?这就是社会主义该干的事情。
周教授:别着急,你听我讲下去。1958年以后建立的公医制度确实在一段时间内对提高公共卫生水平起到了作用,但很快就暴露了问题。1962年开始,一些地区开始针对公有化之后农村医疗服务出现的“管得过严、过死,分配不合理、基层力量薄弱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作出制度调整,调整的方法竟然是“五种制度综合使用即:国家办、公社和大队集体办、医务人员联合办、个体和半医半农”。本质上来说这是公医制度对现实的一个让步。但是,显然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到了1965年,毛泽东指责卫生系统“卫生部给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十五工作”“广大农民得不到医疗,一无医生,二无药。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一、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二、培养一大批农村也养得起的医生。其中第二条就是70年代180万“赤脚医生”加350万卫生员的由来。原来的医生需要5年的大学学医加1-2年的住院实习才能够拿到行医执照,而赤脚医生只需要在小学文化基础上加三个月培训就可以开始行医。换句话说,政府通过降低行医门槛和行医成本创造了大批“农村养得起的医生”,在短时间内弥补了公医制度中医疗服务供给的不足。政府自己也知道这批“医生”能力有限,但用毛泽东的话说“总比骗人的医生和巫医好”。
迈克尔:后来呢?
主持人:后来的事情不用周教授说,中国人都知道:1978年以后农村集体经济逐渐瓦解,没有人再给“赤脚医生”算公分、发粮食。农村的基层医疗体制就随之破败了。
周教授:准确地说“赤脚医生”并没有消失,他们成为目前分布在全国农村的几十万“乡医”。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政府从来没有颁发给他们医生资质,却允许他们继续行医。于此同时,政府对医疗行业严格管制和有限投入在三十年中逐渐积存,终于造成了当前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巨大缺口,所谓“看病难,看病贵”。
主持人:你是说,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是医疗服务供给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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