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看病难、看病贵,是我国老百姓常常遭遇的烦心事。如何对现有医疗体系进行有效的改革,让患者轻松就诊,是国人长期以来最为关切的话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妨来看看英国、美国、芬兰、韩国这些国家各具特色的医疗体制、医疗政策和具体做法,希望能给我们带来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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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优化机制设计 压缩医药开支
芬兰是典型的北欧福利国家。公民无论是在医疗机构就诊购药,还是在家生病休养,都可以从保险机构获得部分甚至全额医疗补贴。但是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医药开支的不断增长给政府和患者都带来了沉重负担。为此,芬兰政府密集出台改革措施,选择从节省医药开支入手,同时优化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取得了较理想的效果。
医药开支激增 服务质量下滑
在芬兰,患者在医院就诊后,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药店购买药品,享受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的药费补贴。药费补贴分为基本药品补贴和特别药品补贴两大类。基本药品补贴是指普通患者在药店凭处方买药时,每次需自付10欧元药费,超过部分的42%由芬兰社会保险机构补贴。
据相关部门统计,2003年以前,芬兰社会保险机构每年为患者支付的药费、补贴达近9亿欧元。除药品消耗数量增加外,药价高昂以及患者大量选择服用高价药品,是造成芬兰医药开支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
与此同时,公共医疗系统效率偏低、医护人员不足、门诊和手术排队等待现象严重、初级医疗保健和医疗水平较弱、不同地区和不同阶层人群健康水平差异拉大等医卫系统的深层结构性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为此,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芬兰政府就启动了医卫体制改革进程:1995年,芬兰设立医疗技术评估局;2000年,芬兰全国高等院校医学院系大幅扩招医科学生;2002年,启动《未来保健国家项目》;2003年,新《医药法》正式生效实施;2005年,限定最长就诊等候时间,启动城镇医疗卫生服务结构调整;2007年,建立国家电子处方和患者登记系统。
节省医药开支成为改革突破口
推新《医药法》确立处方药替换基本原则。2003年4月,旨在使用便宜药品替代昂贵药品的新《医药法》正式生效实施。根据这一法律,药店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可将价格昂贵的处方药,替换成价格较低、但药效相同的药品,鼓励患者购买最经济的药品。
与此同时,医生在开具处方时,须告知患者所开药品可在药店换成等效便宜药品,或直接开出较为便宜的处方药。医生也有权根据病人的特殊情况,从药物学及治疗效果的角度,在处方上注明有关药物不可替换,并在病历上写明具体原因,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实施“药品参考价机制”鼓励患者主动选择便宜药品。新《医药法》实施后,芬兰政府和个人的医药开支明显下降,但仍有10%的患者拒绝将昂贵药品替换成更为便宜的药品。为此,2009年4月起,芬兰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药品参考价机制”,以鼓励更多患者放弃使用昂贵处方药,降低社会医药开支。
具体来说,如果医生为一名患者所开处方药的价格为50欧元,而此类药品中具有同等疗效且最便宜的药品价格为10欧元,则此类药品的“参考价”为11.5欧元。如果患者同意使用等效最便宜药品,根据现行补贴比例则可获得4.2欧元医药补贴。否则,患者只能按同类药品的参考价获得4.83欧元的医药补贴,自己则需支付45.17欧元。
目前,芬兰国家医药管理局已公布了2300余种可替换药品名录。患者可随时上网查询可替换药品的名录及价格。
逼迫医药公司竞相压价争夺市场空间“药品参考价机制”在降低个人和政府医药开支的同时,也迫使各医药公司之间展开竞争。各家公司为了保证自己的销售额,使自己生产的药品,特别是新药更多地被列入可替换便宜药品名录,竞相降低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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