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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小财政托起医改大民生(1)
  • 2012-02-13 17:09
  • 作者:黄天香 任丽梅
  • 来源:新华网

有健康,才有小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和政府着力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惠及亿万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2011年是医改攻坚之年,也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推动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一年。各地以推进全民基本医保为目标,使百姓得到更多实惠;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以改革试点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新模式,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从趋利性回归公益性,医改这个涉及人口最多的民生工程为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0元!

一次性取消14所试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部回归公益性!

2011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支出50.5亿元,支出比重远高于其在全国的收入比重!

医改年度目标完成任务92.78%,超额完成国家规定任务13项!

基本药物、大宗非基本药物、一般医用耗材全部实行以省为单位进行免费集中招标采购。全省11家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开展率100%,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五统一”、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4项任务正在推进……

医改三年来,财力薄弱的青海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全力确保医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演奏了一曲气势恢宏的改革乐章。

今年1月10日~14日,青海省组织七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讨论、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全省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估。此举将为青海省编制医改“十二五”规划,顺利推进下一阶段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青海省委书记强卫表示:“医改的最终目标就是让每一位群众都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造福各族群众。”

经济总量不大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低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千家万户的幸福,虽然我们与全国比经济总量不大,但青海人民的幸福指数不能比别人低。”

“一定要本着对各族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奋力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医改之路。”

2010年12月22日,在青海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上,青海省委书记强卫,省长、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代表青海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正式开启了青海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之役大幕。

在中央支持下,医改三年来,青海财政对卫生事业共投入121.86亿元,其中2011年,青海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0.4亿元,仅占全国财政收入103,740亿元的0.26%;当年全国医疗卫生支出6317亿元,而青海的支出达到50.5亿元,占全国医疗支出的0.79%,其医疗卫生支出在全国的比重远高于其在全国的收入比重。

青海在国家支持下三年累计筹措10.29亿元,实施12类462个项目,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对43个县级医院(含中藏医医院)、104所乡镇卫生院、19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7所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1所~3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2011年,青海省财政投入2400万元,对全省601个不达标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同步配齐常规诊疗设备,使全省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到100%。投入资金4200万元,实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目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落实了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0%的人员经费实行了全额拨款。

今年,青海省政府下发《青海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并落实税收、价格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同时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在城乡接合部、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大型工矿区、农村牧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举办医疗机构。并鼓励社会举办普通医疗机构、中医藏医医疗机构,支持举办高端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个体诊所。目前,青海省多元化办医的良性竞争机制已经形成,近两年,全省新增非公立医疗机构11家,打破了政府包打天下的格局。

青海省已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要力争全省卫生事业财政总投入占GDP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比例明显下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发展目标。

青海副省长、省医改办主任马顺清表示:“欠发达省份走出一条医改成功之路,必须找准深化医改的路径,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普惠性上下功夫,在改善民生健康指数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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