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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小财政托起医改大民生(2)
  • 2012-02-13 17:09
  • 作者:黄天香 任丽梅
  • 来源:新华网

300元新农合政府为百姓撑起健康伞

66岁的史大娘是湟源县和平乡蒙古道村的低保户。2011年9月,她在湟源县人民医院做了甲状腺切除手术,花费医药费用1.23万元。出院后,通过新农合报销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史大娘报销了1.1万元住院费。

这是青海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一个缩影。

2011年,青海省委、省政府围绕让城乡居民病有所医这一目标,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不惜花大力,连出组合拳,城乡居民健康“保障网”更加完善。2011年,全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年人均筹资标准同步提高到300元,并实行州(地、市)级统筹,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其中,新农合筹资标准居全国前列,青海省农民就医的保障水平大大提高。

青海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参合)率大幅提高,到2011年12月底,青海省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达94.4%,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2.5%,新农合参合率达96.13%,比国家规定要求超额完成4.13、0.31和6.13个百分点,医改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同时,2011年全省将新农合省、州、县、乡四级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70%、80%、90%;将城镇居民医保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和85%,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51%和71%,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职工年人均工资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

为鼓励城镇居民连续参保,青海取消了省内户籍限制,允许居民异地参保,并实行个人缴费结转制度。同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将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了300元,政府补助资金比国家规定要求超60元,实行了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五统一”;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20个百分点;扩大病种保障种类,将22种慢性病、高原病、地方病纳入了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城乡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1%。

与此同时,青海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对住院医疗救助自付部分一类、二类、三类救助对象,将救助比例分别提高到了100%、90%和85%,有效减轻了困难家庭和低保户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各级财政埋单保基本降药价普惠众生

湟中县上新庄镇申南村有1300多人口,村卫生室配备有193种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还配备有计算机,各种基本诊疗设施齐全。据了解,在没有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前,村卫生室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现在这部分差额由政府财政补助。

2011年,青海省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小病在基层、大病上医院的就医格局正在形成。截至2011年9月底,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243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了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

从去年12月1日起,青海安排药品补助资金2900万元,一次性取消14所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包括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试点医院的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此外,青海对基本药物、大宗非基本药物、一般医用耗材全部实行了以省为单位进行免费集中招标采购。2011年9月~10月份,青海省首次采用“双信封”新机制开展基本药物招采工作,基本药物价格较国家指导价平均降低49.45%,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的实际销售价下降了39.52 %,减轻群众用药负担1.9亿元。

为了保障群众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2011年,青海全省投入专项资金2837.6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政府打包“埋单”形式,免费提供给城乡居民。同时,中央和青海地方财政还投入1.29亿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计划免疫、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在此基础上,青海省在中央支持下累计筹资2.41亿元,组织实施乙肝疫苗补种、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免费补服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等8类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重点疾病重点干预。

由于受高原自然条件的影响,青海省白内障患病率和发病率较高。2011年,青海省多部门联手,集合项目,使更多贫困白内障患者重获光明。2011年,全省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5036例,比国家下达的任务量翻了一番多。

据了解,2011年,青海省72%的城乡居民拥有个人电子健康档案;33.9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得到健康体检;17.95万名高血压患者、6.88万名糖尿病患者和9115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健康管理;农牧区5.78万名孕产妇享受到住院分娩补助;7万名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了叶酸;3万户农户的厕所得到改造。

公立医院讲公益医改成果深得民心

自从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后,家住西宁南山路的林女士算了一笔账:以前,母亲到医院住院,检查加上治疗和药品费,几天时间就得花数千多元,而现在医药分开,医生的“大处方”消失了,母亲住院节省了很大一笔钱。

青海的西宁市、格尔木市分别是公立医院改革国家级试点城市和省级试点城市。青海省委、省政府遵循突出重点、基层起步、分层推进的原则,在西宁市、格尔木市推行了以“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为内容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在14所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了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改革经费补偿和人事分配机制为重点的综合改革试点,着力探索回归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新机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两年来,仅西宁市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就达4亿多元,各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2011年,西宁市选择14个专业26个病种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872例中,入径病人平均住院日缩短了4天,平均费用减少了361元,药品费用下降3.7%。

2011年1月~11月底,青海省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24.73%,次均住院费用下降了22.7%,门急诊诊疗人次同比增长了17.79%。其中,青海省人民医院推行的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受益患者占到就诊患者数的10%。目前,全省11家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开展率100%。医院公益性更加突出。

与此同时,青海各级财政通过全额拨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经费缺口经费以及增加村医补助标准、调整一般诊疗费标准等,有力地确保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网底功能和医疗收费的规范性。

点评:面对高海拔地区罹患高原病者多、省内贫困人口面大而政府财力薄弱等问题,青海省坚持科学发展观,弹好惠民生的“钢琴”,在“小财政也能办好大医改”的理念指导下,使真劲,打组合拳,以完善经费补偿机制为切入点,通过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大政府投入等综合措施,推行医药分开,彻底转变公立医院的“以药补医”机制,使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到公益性轨道上来,使医生的诊疗行为切实回归到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的规范上来。青海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来之不易,弥足珍贵。相信他们的成功经验能为一些财力薄弱的欠发达地区医改提供新的思路和新的办法。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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