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相比之前的在职医生“多点执业”试点,“个体诊所”试点允许已离职或退休、资质合格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更具有实施意义。昆明曾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医师多点执业的地区,受到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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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
用“松绑”解决医疗资源不足
条件是明确的,看上去确实让人放心。卫生部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设置审批手续;医师退休关系所在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变相限制医师开办个体诊所。
这对于符合条件,退休后且精力充沛的医师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记者在调查中就发现,有名气的中医个人诊所,患者是排着队去的。“主要是看口碑,朋友介绍吃了这中药效果好。”6月20日,患者杨艳在一家中医诊所对记者说。
记者也体验了一回。这家中医馆的李医生先给记者号脉,左右手都分别3分钟左右,再看舌头,眼睛。诊断总共花了一刻钟,排队等待则花了半小时。对于卫生部的“通知”,李医生并不知道。“管他呢,来我这里看病的都是朋友介绍的。口碑,你知道吧。”李医生说。
鼓励有资质人员办个体诊所,是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便人民群众就医、缓解看病难的重要举措。”日前,一次卫生会议上云南省卫生厅官员如是说。看上去开办个人诊所的条件“松绑”了,但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加强对个体诊所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省卫生厅官员说,对于个体诊所违法执业,损害患者利益,应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
昆明成为开办个体诊所的试点城市,据悉,近期昆明市卫生局会有初步意见推进这项工作。
曾经一段时间,针对个体诊所混乱的局面,昆明市卫生部门对一环、二环以内的诊所标准有所限制,只有优质诊所、全国连锁才能够进入。昆明市卫生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2700多个医疗机构,70%是门诊和诊所。以前的个人诊所达不到要求的,要逐步淘汰。不但在数量上,在监管和规范上都要通过试点来进行提高。
“这项工作一直在做。过去我们讲诊所,都加个‘黑’字,事实上不黑。”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多数诊所是通过卫生部门审批和准入,是依法行医的。鼓励具备资质的医务人员来开办诊所,就是为了解决目前的医疗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问题。
声音
医生:“不当限制开诊所”的惩处还应细化
“卫生部此次在通知中特地强调,在参与试点的五市,主管单位和医院不得限制资质合格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从业10余年的张医生说,这表明该部门意识到促进合格个体诊所的创办,对推进医疗服务领域的有序合理竞争、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性,以及作为既得利益者的有关方面将为之设置阻碍的可能性。
事实上,从医疗管理等领域的过往实践经验来看,对开办个体诊所的鼓励政策,以及对不当限制开办诊所的约束和惩处举措,均应细化,以避免地方有关方面利用政策法规的粗疏缺失,过当行使自由裁量权。张医生表示,希望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流程,便于适应大中小各种规模的医疗机构与个体诊所并存的监管环境。
不得不注意的是,“试点批准符合条件的医师设置个体诊所的申请”,看似是一次“松绑”的促进政策,但难免导致医师特别是已离职、退休的资深优秀医师,按照出价者高的原则,将个体诊所都开在发达城区甚至“富人区”,进一步加剧优质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平衡。有医生就此建议,应该出台引导医生到公共医疗资源供给不足地区、城乡接合区域、保障房社区开办诊所的扶持政策。
鼓励名老中医开诊所今年6月28日,卫生部发出《关于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自7月1日起,昆明市成了试点之一,批准符合条件的医师设置个体诊所的申请。
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医师开办个体诊所要符合7个条件:
●已离职或退休,身体健康;
●是执业医师,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累计执业满5年;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时间累计满3年;
●申请设置的个体诊所诊疗范围与申请者的医师执业范围一致;
●体诊所符合卫生部制定下发的各种诊所基本标准;
●申请设置的个体诊所选址符合环保要求。
同时,卫生部也鼓励符合条件的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人员到基层和医师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乡镇、街道、村)开办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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