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贾康表示,中国的医疗体制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过度市场化,片面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甚至是不给红包就不给你好好服务;另外一个是“过度官场化,这两个角度的问题我们都不能忽视。
新医改方案提出要还原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原因就是目前中国的医疗过于市场化,看病贵的难题多年来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沉重的医疗经济压力让老百姓透不过起来。
很多相关研究者和工作人员会认同“公立医院应该是标杆”这个观点,觉得要给它特殊的政策,把它作为承担全民医保的责任单位来建设。但现在还看不清楚的是,标杆确立起来之后的可持续内生机制怎么形成?有什么责任和权利的约束机制使它能够尽心尽力地用很好的态度和越来越高的医疗服务水平来体现它的标杆作用?好比说,要求它端正的时候它来一个3月5号学雷锋,过了3月6号它就变脸了。说实话我看不出怎样打造出一个长期的内生机制。
跟整个中国市场经济模式一样,医疗服务领域不可能没有竞争,不论是叫公立还是非公立,势必是在竞争领域里进行的。怎样把握竞争,这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没有哪个国家敢夸口说这个事情处理好了。
我们听说英国的医疗服务做的非常到位,只要有病我就给你看,结果出现其它国家的人把病人扔在英国的机场就自己跑掉,让英国医疗单位负责这个人的长期救治。这像是个笑话,是极端情况,但同时要看到在英国的医疗体制里,你要约一个上社保的医疗服务,可能要等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
日本的情况是,只要你在日本的国土之内,走进任何一家医疗单位,先说你有什么病,人家都给你治,最后有个结算系统处理财务上的问题。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听到的情况是他们越来越强调财政的支撑力不可持续。所以,这也并不意味着日本的模式现在就可以长久维持下去。
如果有竞争机制加入进来,怎样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导向配合呢?
举个例子,前些年陕西最基层的农村里曾经推行过村医的政府采购制。政府有一笔给医疗的钱,这个钱要配一个机制,“村医的政府采购”就是把财政的钱和市场上私人主体的潜力结合在了一起。农村是中国现在最缺医少药的地方,陕西又是欠发达地区,它的村级实际医疗水平肯定是不高的,但它过去毕竟存在着哪怕没有执照,在村子里也有一定认可度的“村医”。我们可以在资质上做认定,哪些人确实不适合当村医,就不考虑他;有些人确实适合当村医,应该考虑。当然,准不准还有待日后证明,至少可以先把他放入村医名单,同时要求他在村里给人看病必须遵守什么规范。半年或者一年得有一个考评,看这人是否胜任。如果胜任就继续做,不胜任的话得有一个程序把他排除出去,诸如此类。
这个机制隐含的就是政府投钱的同时,也在追求把钱花得比较好、比较有绩效的保障机制。同时也意味着村医的服务可能会和更高一层(比如乡一级)的“公立卫生院”形成一种潜在竞争关系。如果一般人比较满意、信任村医,治好他们就不去卫生院了,卫生院的生意就少一些;如果他们不信任村医,哪怕再走十里、二十里路,也一定要到卫生院看病。这种竞争关系如果处理得好,似乎有一定的良性作用,不能完全否定。但最好形成规范性引导,这样的情况不能绝对化,但政府可以作为一个指导。
比如在北京就有一个对比:北京有大量医疗资源,很多社区医院和不太出名的医院现在是吃不饱的。一旦有病,很多病人都愿意跳过他们,直接跑到有名的医院去。孩子有个头疼脑热,不去社区医院,都是直奔儿童医院而去,哪怕排几个小时的队挂号。这个问题怎样解决?在竞争的同时,可能需要有引导,有竞争、有引导,有一些机制方面的追求。
最后还有两句话,中国的医疗体制存在什么问题:一个是过度市场化。得承认确实有一些畸形的东西。开大药方、片面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甚至是不给红包就不给你好好服务;另外一个是“过度官场化”,这实际是相当严重的。高端的就不说了,这是中国国情,就说低端的。中国农村的很多卫生院,说起来它是最基层的,应该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处理自己的医疗服务行为。但我们听到了这样的情况:那里的卫生院里设了“高干病房”,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你问农村还有什么高干?他们反问:我们这儿就没有高干了?上面有上面的高干,我们这儿也有我们自己的高干。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这就叫做“过度官场化”。这两个角度的问题我们都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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