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有媒体报道:患者因肺结核发病致急性呼吸困难,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后来发现医院出示的门诊病历缺了4页,且找回的两页残页无法与病历本残端拼接,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92万余元。庭审时,医院主张是因其他急诊患者催促出现笔误撕毁重写,属合理修改范畴。因此判定医院承担55%的责任,赔偿死者亲属47万余元。几页病历残缺就造成医院赔偿47万,抛开孰是孰非的大众化问题,我们从行业角度看,这家医院的信息化水平究竟如何?电子病历是否得到了应用?
近日,有媒体报道:患者因肺结核发病致急性呼吸困难,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后来发现医院出示的门诊病历缺了4页,且找回的两页残页无法与病历本残端拼接,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92万余元。庭审时,医院主张是因其他急诊患者催促出现笔误撕毁重写,属合理修改范畴。因此判定医院承担55%的责任,赔偿死者亲属47万余元。几页病历残缺就造成医院赔偿47万,抛开孰是孰非的大众化问题,我们从行业角度看,这家医院的信息化水平究竟如何?电子病历是否得到了应用?
通过此类案件,毋庸置疑,信息化手段究竟谁之过?可以帮助医院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益。
当前,医患纠纷多发,患者或患者家属侵袭医务人员、冲击医院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其中既有家属过度维权的原因,也有医疗机构施救行为不规范、证据材料保存不规范的问题。就如案件中所提到的病历问题,假如涉案医院保留了完好的电子病历,也许该医院也就不会因为纸质病历的举证难问题而被判决赔偿。
12月17日,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简称《规定》)的通知,增加电子病历管理相关内容,明确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这无疑为推动医院的电子病历发展打了一支强心剂。相信未来,随着医院电子病历的普及,类似于因纸质病历被撕毁,而导致医院举证难的案例会逐步减少甚至消失。
当然,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规定》,要实现纸质和电子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尚缺乏有效、统一的认证平台,但相信,随着信息化意识的深入人心,电子病历普及可期,相关的推动建设及认证也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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