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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7-27 11:05 作者:佚名 来源:健康报网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答疑按病种付费

    [导读]近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教授就北京市启动按病种付费中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标签:按病种付费付费方式医疗保险付费

    7月20日,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医保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将于8月1日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宣武医院和北京天坛医院等六家医院进行试点。按病种付费后对医保病人有哪些好处?病人真能减轻经济负担吗?今天,我们请首批进入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之一、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教授就大家关心的问题答疑解惑——

    问题一: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与过去的付费方式有什么不同?

    王 杉:这两种付费方式最大的不同就是出发点不同。过去按项目付费以治疗手段为出发点,是对每一种检查、治疗项目的费用进行规定。至于每一种疾病该做哪些检查和治疗,不该做哪些,没有具体规定。按病种付费是从疾病出发,是一种打包付费方式,通俗地讲,就是将某类人的某种疾病的诊断、检查、治疗和疗效等综合考虑,定出一个费用标准。

    问题二:现在已有19种疾病实行了单病种收费,这与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有什么不同?

    王 杉:单病种收费仅仅对一些相对简单的疾病作出了最高收费标准,而按病种分组付费是将同一种疾病按照不同人群(如年龄不同)、不同症状(如有无合并症)进行细化,分成多个疾病组,制定最高收费标准。例如阑尾炎手术,过去无论女男女老幼只有一个最高收费标准,将一位身体素质较好、没有什么基础病的20岁小伙子的阑尾炎手术,和一位合并有糖尿病、高血压和冠心病的80岁老人的阑尾炎手术费用定在一个标准,这显然不太合理。按病种分组付费后就是将阑尾炎手术进一步细分,综合了患者的年龄、合并症与并发症、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分成若干病组,分别制定费用标准。现已将最常见的2003个疾病诊断和1873个手术项目分成108个病组,制定不同的定额支付标准。

    问题三:按病种付费后乙类药品按照甲类报销,医保病人能节省多少钱?

    王 杉: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品共有582种,包括阿莫西林颗粒剂、藿香正气软胶囊等常用药。过去医保住院病人使用这些药时需自己先支付10%的药费,现在,在实施按病种付费的6家医院住院,不再分甲类和乙类药,均按甲类药报销,病人不再承担先行支付的部分。

    问题四:取消乙类药的自付比例后,会不会增加自费药的比例?

    王 杉:不会增加的。对自费药的使用,卫生部门一直有严格的控制。从总体上来看,试点医院自费药比例不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超过部分在年底结算时医保基金将同比扣减,因此,不会因甲、乙类药的合并而增加个人自费药的比例。

    问题五:按病种定额标准付费,就意味着给医疗费用设立了“封顶线”,且超额部分不由个人支付,这样是否会降低医疗质量?

    王 杉:不会的。从表面上看,按病种付费是医保付费制度的改革,实际上这是对医院诊疗行为的规范化,是必须建立在医院诊疗制度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才能实施的。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为例,我们从2009年年初开始对医院内部管理精细化,把医疗质量、医疗流程、病人安全和医疗费用等统一管理。我们通过对临床路径和诊疗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规定了每一位病人的检查、治疗项目,该做的一项都不会少,不该做的也不会发生。

    为此,我们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监督预警系统,可以随时监控每一位医生的每一项诊疗,一旦出现不合理的诊疗,马上可以纠正。临床路径和诊疗制度的规范化管理,使诊病既不会出现过度医疗,也不会有医疗不足的情况发生。

    北京市将要启动的医保患者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可以说推进了全国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步伐。随着新的医保付费方式在北京市以及全国的推广,医保患者可能还会遇到许多新问题,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一话题。同时,医保患者在诊疗疾病中有什么问题,也欢迎您来函、来电,我们将尽力为您解答。

     

    【责任编辑:逸菲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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