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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
  • 2012-10-31 17:40
  • 作者:佚名
  •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重大卫生项目

(一)沿海地区卫生事业发展项目。

安排沿海地区卫生项目58个。其中,医院1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个,卫生监督所13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2个,紧急救援中心1个,精神卫生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4个。

(二)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医疗健身康复基地建设项目。

促成省政府与卫生部的合作,将项目纳入合作协议,积极争取卫生部的支持。围绕首都地区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在三河、香河、广阳、安次、涿州5县(市、区)建设5个集医疗、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健康产业基地,每个基地容量不少于1万人。5年内在环首都14县(市、区)建设健身康复基地。

(三)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

加强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改造实验室和配备设备,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条件建设。安排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7个,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基本完成全省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支持地方病、结核病、麻风病等卫生防治机构的业务用房建设、设备及野外作业设备配置。支持省、市、县三级单独建制职业病防治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野外作业装备购置。

(四)卫生监督体系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执法车辆购置,创建5个市级和25个县级标准化卫生监督机构,加强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加强省、市、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评估机构建设,配置监测仪器和数据采集分析软件,逐步建立覆盖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饮用水安全监测网络。

(五)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加强省市两级医疗救援基地建设,依托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建设省级医疗救援基地;设区市依托三级综合医院和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建设市级医疗救援基地。完善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建设和省市两级卫生应急移动指挥平台建设。加强和补充卫生应急储备库物资储备;加强省级核与辐射损伤救治基地、化学中毒救治基地能力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11个。支持鼠疫防治机构业务用房建设、设备及野外作业设备配置;实施国家鼠疫防控演练基地建设项目。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

(六)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和健康教育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必要设备购置。支持省市两级健康教育基地业务用房和设备购置;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设施建设;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健康教育设备。

(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启动省、市两级区域医疗中心编制规划,支持省级三级甲等医院和市级三级综合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为边远贫困地区的市、县综合医院配置流动医疗服务车,并装备基本医疗、急救设施设备等。支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和必要医疗设备购置,建设职工周转房。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装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建立健全京津全国知名医院特色专科与我省三甲医院对口协作机制。完善血站设备配置,支持血站核酸监测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配备,支持县级储血点及省会等城市固定献血屋建设。支持采供血信息网络建设。

(八)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

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设区市原则上独立建设120急救中心;县级120急救站每20万人设置1个急救分站或网点,每5万人配备1辆救护车,急救半径达到5—8公里;在边远地区设立医疗服务站。建设重点临床专科530个,其中,国家级20个、省级180个、市级330个。加强5所省级医院和11所市级医院的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建设。支持省、市、县三级儿童医院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儿科建设。加强省级临床检验中心、3个省级医院和11个市级医院的检验科建设。

(九)重大医学科研项目。

支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专项的组织实施。支持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专项的组织实施,开展食管癌早期综合防治、胃癌早期综合防治等方面的研究。支持重大公益性卫生科研专项的组织实施。

(十)中医药事业项目。

抓好100所市、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市级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县级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打造200个省级以上重点中医专科。实施中医人才“十百千万工程”,引进和培养十名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和大师级学者、百名省级名中医、千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万名基层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中青年名中医。继续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学术继承人500名。实施“杏林千人培养工程”,培养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00名。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实施农村订单中医药紧缺人才免费培养项目,支持基层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接受中医专业学历教育。依托县级中医院,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150所。健全和完善中医药科技平台,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建立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50个,建设中医药重点研究室25所。

(十一)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项目,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2872人、专科住院医师3400人。按照“5+3”培养模式,通过招录医学临床本科应届毕业生,培养全科医师规范化5000名。采取转岗培训方式,培训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8000名。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生3000名,完成1.5万名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大专学历教育。建设省市级医学重点学科100个和省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200个。加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

(十二)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

整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卫生管理等领域重点业务系统,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抓好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行政村卫生室在信息管理、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等方面实现信息化。总结和推广远程医疗会诊系统试点建设项目。抓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完成155所县级医院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医学图像存档传输系统建设。

(十三)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

1.继续抓好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心脑血管综合楼、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病房综合楼、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门急诊楼及地下停车场、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同位素洗衣房楼、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病房楼改造和院营养食堂、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医技和病房楼等在建项目的组织实施。

2.组织安排省人民医院住院楼扩建、省胸科医院门诊医技楼、省职业病医院病房楼、省六院综合业务楼、省望都皮肤病防治院综合楼、省中医院新病房楼和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楼、省卫生应急及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中心楼、省鼠疫防治所国家鼠疫防控演练基地、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精神卫生暨门诊住院大楼、省第七人民医院中心供应室和医技楼、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病房楼、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后勤综合楼及内科综合楼等新建项目的规划实施。

3.协调做好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院区项目、河北省中医院正定新院区项目、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城医院等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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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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