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医疗费用昂贵、患者得不到保护上,美国医疗健康体制的这两大弊端与中国惊人地相似。美国医疗体制的失败,在于其医疗健康体系受到了市场中各方力量的绑架与祟尚自由的价值观限制,其经验教训值得中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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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医药公司绑架
心平气和地说,我比较欣赏美国医药分家的做法。在美国,医生只管开处方,到哪里拿药是你的自由,而药房已完全融入消费者市场,很多大的连锁店和超市都经营药房。市场竞争的确带来了相当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但是在美国,医药业的影响力非同小可,这是一个有着3000多亿美元销售额的行业。其影响力首先表现在狂轰滥炸的广告宣传上。1997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放松了对医药公司在宣传药物效用同时要声明潜在副作用的要求,从此药物成了消费品,几乎每个人都会有几个自己信奉的品牌。网络的出现则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消费行为和厂方的行销方式。
美国医药业还通过专业的说客(常常是前政府高官和国会议员)向政治选举献金,游说和影响重要决策部门以维护行业的利益。在首都华盛顿,光是注册登记的药业说客就有1500多个。据统计,仅在1998-2004年间,美国药业就对1600件法案进行了游说,1998-2008年间,游说费用高达9亿美元,其中光是对联邦和政党的政治献金就高达9000万美元。值得一提的是,共和党收到的献金是民主党的3倍。
中国老百姓常常抱怨的医药公司给医院和医生回扣,与这样合法的、大规模的游说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他们给钱的目的五花八门,一言蔽之就是为了多赚钱,比如延长和保护专利、放宽对新药上市的要求等。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在美国形成了一个从加拿大进口美国药物的黑市,出口到加拿大的美国药物被进口回到美国后反倒更加便宜,这在美国是公开的秘密,也是一个市场经济中的最大笑话。美国医药行业渗透政治、影响市场的能量由此可见一斑。
被医疗保险公司绑架
美国几乎所有的医疗活动都被五花八门的医疗保险公司所把控,是公司就要赚钱。凡是在美国生活过的人,都会领教医疗保险公司繁缛和令人窒息的程序与文件要求。民间戏称医疗保险公司的文件比在当得·米夫林(美国电视连续剧《办公室》里一家卖纸为主的办公用品公司)的纸还多。
保险公司常常雇用廉价劳动力来办理理赔,可是你要想得到合理的赔偿和支付,非得有个硕士学位不可(本人有,但在与保险公司打交道时常有力不从心之感)。当然也可以很简单,保险公司说付多少就付多少,其余的你自己买单。我去年与保险公司有470多美元的纠纷,在公司一位员工福利主任指导下与保险公司交涉,结果3个月下来,来往的电子邮件和传真足有300多页,保险公司只同意退回17美元。我一看赔不起这个时间和精力,只好叫停认输开一张支票完事。
在美国,社会医疗保险并不包括所有的医疗项目,所以很多人还不得不买一份附加险(SupplementalHealthInsurance),用来补足社会医疗保险不负担的部分。我一对做生意的朋友每年光买医疗保险的费用就是15000美元,我们作为雇员虽然有公司承担大部分医保费用,但自己负担的部分自1999年以来已经增长了131%。按照现在的上涨幅度,很多公司将会因此倒闭;更多的个人将会因无力支付而选择铤而走险—不买保险。因此,虽然美国老百姓和政府以及商界对医改持有不同的立场,但对医疗保险费用上涨制约了经济发展、非改革不可,观点却是前所未有的一致。
被个人自由与党派政治绑架
研究美国医疗体制的失败,不能不谈美国人关于自由的价值观,其代表名言是“不自由,毋宁死”(GivemeLiberty,orgivemeDeath!)。这句话出自美国政治家帕特里克·亨利1775年在殖民地抗击英国统治时的演讲,它是美国的建国精神,流在美国人的血液中,渗透在美国宪法的字里行间。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恰恰是这一美国人最崇尚的价值观,成为了美国健康医疗体系发展为一个全民共有共享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制的最大障碍。
2010年,《美国健康医疗改革法案》(TheHealthCareReformBill)借助当时民主党在国会多数的优势,在奥巴马总统的强力推动下勉强获得通过,落得了个绰号叫“奥巴马医改”(ObamaCare)。但是,该法案通过后立即遭到违反宪法的谴责,造成矛盾的核心在于其强制要求3000万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老百姓购买保险(该条款2014年生效,届时不买医疗保险将被罚款)。这遭到了很多崇尚个人自由的美国人和信仰市场力量的共和党的强烈反对。反对者称,强制买保险就是夺取了宪法赋予的个人自由。更有意思的是,在2012年总统大选里呼声很高的共和党候选人米特·罗姆尼,因为在麻省任州长时通过该州的全民保险而在党内备受谴责:福利国家和全民保险是民主党的一套,共和党候选人怎么可以和奥巴马臭味相投?两党在意识形态上的泾渭分明,由此可见一斑。
美国医疗健康体系的最重要特征就是自愿性,所以在美国,虽有较为完善的医疗健康体系,但美国人口统计局2009年底的资料表明,有近5100万的美国人(16.7%)根本就没有保险,这留下了巨大的社会隐患。
一个美国朋友最近告诉我,她的父母亲在55岁早早实现退休梦想后,由于公司停止为其购买商业性医疗保险,两人又因其太贵,便仗着身体好,决定赌一把不买医疗保险。前不久,夫妻俩都满了65岁,符合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了,就去进行医疗健康大补课,没想到体检下来,两人浑身都是病,除了美国人典型的三高外,她母亲的心脏已到了非搭桥不可的地步。定好了手术时间,他们决定按原计划去意大利旅游,没想到在罗马因为赶地铁时跑了几步,老太太竟然心肌梗塞昏厥过去,好在抢救及时幸免一死。这对老夫妻的做法很典型,年轻时不注意,积重难返,等符合医疗保险条件时再看病,则大大加重了医保制度的负担,其实也是多用了别人的钱。自由吗?当然!公平吗?有待商榷!明智吗?显然不!
医改法案虽然已经成为法律,但围绕着它的争斗还远远没有结束:2011年1月,在北卡罗来纳州,刚刚在中期大选中掌权的共和党就急不可待地在州议会的司法委员会中以23:16票批准了抵制医改法案强制全民保险的条款;同时,26个州长和州司法部长(几乎全是共和党)就医改法案违宪联手起诉联邦政府;佛罗里达地方初审法院罗杰·文森法官裁决奥巴马政府的医改方案违宪,裁决公布后全国哗然,美国政府则提起上诉,联邦上诉法院于6月8日在佛罗里达州的第11巡回审判区开庭,双方唇枪舌剑未见分晓,相约在最高法院决一死战;截至2011年5月,共有41个州的议员们在不同程度上表达了要限制、修改或反对部分法案条款。随着共和党在众议院重新掌权和2012年总统大选日益逼近,两党关于医改法案的争执将会继续成为美国政治和经济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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