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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狠抓四个“规范化”建设
  • 2010-08-19 15:42
  • 作者:佚名
  • 来源:武威日报

凉州区为了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环境,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希望通过新农合统筹补偿,减轻农民的医疗经济压力。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工作开展以来,凉州区精心组织,狠抓四个“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工作。

一是规范制度。在认真进行基线调查和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制定符合全区实际的门诊统筹补偿实施细则、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二是规范运行。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参合患者的身份核定,参合农民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到参合所在地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享受补偿,实行以乡为单位的“基金包干、超支不补”费用包干负责制。

三是规范管理。实行分级负责,乡镇卫生院不定期的到村卫生室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患者门诊处方进行核查,区合管局每月不定期抽取至少5%的门诊处方进行入户调查,核查用药相符性、费用补偿等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将常用药价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公示,每月对上一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进行公示,严格补偿资料审核,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处以所涉违规金额10倍的违约金、暂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等处罚。

四是规范补偿。各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专用处方、治疗单,乡镇卫生院对门诊参合患者信息及时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网络平台,按总费用的50%足额补偿,村卫生室对门诊参合患者采用地产中草药、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所发生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

截至6月30日,全区共有52.56万参合患者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共补偿资金340.82万元,实际补偿比例达69.6%,有力地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益和参合农民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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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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