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8-19 15:06
- 作者:佚名
- 来源:淮北日报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为了让参合农民享受更实惠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但是一些医院却并没有达到新农合的补偿指标,将被限期整改。
记者昨天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获悉:因平均住院费用增长过快,目录外用药超标,实际补偿比例较低,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淮北矿业集团总医院、淮矿精神病院和孟庄矿医院4家单位被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记者从市辖三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分析表中看到,今年1—6月份淮矿精神病院平均住院费用同比增长了88.6%,孟庄矿医院增长了81.4%,皖北煤电总医院和淮北矿业总医院的平均住院费用增幅也 分别达到了43.7%和36.8%,严重影响了新型弄粗合作医疗运行指标。分析还表明,今年上半年我市市级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达6053.56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0.80%。
在全市5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中,仅有中煤三建总医院一家的平均住院费用同比下降了3.85%。
市农合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受益度和受益面,下一步将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控平均住院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要保证在1300元的平均水平,区(县)级 要确保在3300元的平均水平,对涨幅超过去年同期水平5%的,将扣除超标月份补偿款的10%。强化控制目录外药品费,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总药费的25%以内,区级医院不超过10%,镇级不超过5%,超出部分将从当月补偿款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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