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09-19 10:12
- 作者:佚名
- 来源:东方网
保障: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
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如今本市已基本确立了“三纵三横”医保制度体系,即以基本医保制度、补充医保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为三个保障层面。
最新统计显示:目前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1337余万(其中城保约1255万,镇保约82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55余万,合计约1593万,加上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参保人员,本市基本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户籍人口参保率超过96%。
今年上海市城保医保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一是简化参保人群分类,到龄享受相应门诊医保待遇;二是医保支付比例更趋科学合理,拉开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最高;三是对原制度中的“退休老人”、“退休中一”人群,特别规定了专门的过渡办法,维持原有门诊医保支付比例待遇不变;四是允许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用于抵充自付段以及共付段现金费用。
上海市还对镇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进行了大幅调整,从4.6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超过部分仍可报销80%,与城保政策保持一致,减轻患大病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2012年,本市对居保住院支付比例又进行调整,总体报销水平从61%提高到70%。
与此同时,从2010年12月起,上海市执行新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经调整后药品种类达到3895种,是目前全国最多的;2011年8月,本市将群众需求大的中药门诊煎药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11年12月,再次将肿瘤术后人工造口袋纳入门诊医保支付。2011年6月15日起,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的688种基本药物,全部按照医保甲类药品支付,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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