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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7)
  • 2012-11-01 13:36
  • 作者:佚名
  • 来源:江苏省卫生厅

五、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一)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制定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采取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调整公立医院结构。省重点办好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以及承担全省或区域性疑难病症诊治的专科医院等;县(市)人民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其余公立医院由省辖市负责举办。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

(二)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加大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进展,逐步建立体现公益、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深入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并逐步在全省推开,统筹推进补偿机制、运行机制、人事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改革,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县级公立医院发展新模式,为公立医院改革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三)努力改善医疗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实现医疗质量长效管理。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改善护理模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大力推动无偿献血,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保障血液安全。全面推广预约挂号、“一站式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完善投诉管理,加强医患沟通,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落实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医疗机构各项政策,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同等待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革,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进一步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规范执业,扶优扶强,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专栏3 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一、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建设
1.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大政府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院前急救机构服务能力。全省“120”到达现场时间,中心城区力争在15分钟左右,农村地区力争在30分钟以内。加强县级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建设,全省每年有20%以上的市、县(市)级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达到国家和省的规范、标准要求。
2.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在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建立省级区域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每家设立100150张机动备用床位,建立省级应急药品器械储备库,配备先进医疗设施装备、空中停机坪、交通及通讯等卫生应急必备的后勤保障设备,承担本省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任务和全国性重大突发事件的支援任务,对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危重伤员的抢救提供技术指导,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
3.省级中毒控制中心和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建设。根据《江苏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进一步加强我省的中毒控制中心和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建设,使其更好地承担全省化学中毒的救治、康复、检测鉴定、监测预警、危害评价和毒源普查、数据库建设维护以及相关培训和指导等职责。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投入,重点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到2015年,90%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规定要求,其中AB类仪器设备配置率和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分别达到85%90%以上;90%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省定标准。所有公共卫生机构全面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全省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三、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092011年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1/3左右的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标准,能解决50%以上疑难危重病例就医问题;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省定建设标准,服务人口10万以上的卫生院达到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卫生院建设标准;100%的村卫生室达到省定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规范的一体化管理。
四、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省建设10所国内一流的省级医疗中心;13个省辖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全面达到三级乙等水平,其中1/3以上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儿童专科医院建设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儿童重症病例医疗救治能力显著增强;100%的街道由政府办好1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设备、人员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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