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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3)
  • 2012-11-01 13:36
  • 作者:佚名
  • 来源:江苏省卫生厅

第三章 发展目标与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卫生发展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主要指标

(一)居民健康水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得到有效保障,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8‰、10/10万以下。

(二)公共卫生。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全面达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年平均发病率稳定在170/10万以下,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新增国家卫生城市5个、国家卫生乡镇(县城)15个,50%的县城建成省级卫生县城,30%的乡镇建成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农村水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农村卫生。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标准,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90%以上的乡村卫生机构规范实施一体化管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健全,设备、设施达到省定标准,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四)城市社区卫生。50%以上的区(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达到省定建设标准并提供“六位一体”综合服务。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并高于国家最低筹资标准,政策范围内补偿比提高到80%以上。

(六)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分级分工、双向转诊、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县级医院建设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1-2所三级综合医院建成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康复、儿童、精神、传染病、院前急救等专业医疗机构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七)卫生科技创新。新一轮“科教兴卫工程”全面实施,全省卫生科教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重大疾病防治水平整体接近、部分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力争2-3个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8个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建成国家重点学科、专科。

(八)中医药发展。中医药整体实力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建成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3个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研究室,3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基层先进单位建设标准,80%以上的县(市)建成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30%以上的区建成省级中医药特色卫生服务示范区。

(九)卫生资源配置。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人、2.1人,医护比达到1:1.05;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其中非公立医院床位占15%以上。

“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2015
健康状况
人均期望寿命(岁)
77
婴儿死亡率(‰)
6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8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0
疾病预
防控制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100
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人)
控制在3万以内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85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率(%
6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血吸虫病防治
90%以上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阻断标准
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
70
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
5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80
 
 
 
 
妇幼卫生
儿童系统管理率(%
88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8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卫生监督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人口数占总人口数比例(%
90
医疗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
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并高于国家最低筹资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率(%
80
医疗服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8.8
爱国卫生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80
农村饮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75
卫生资源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1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4
卫生投入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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