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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4)
  • 2012-10-31 16:39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加快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绩效工资为导向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管理制度,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指标,对在基层农村工作的卫生人才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改进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着力推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补偿机制改革。

(二)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机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卫生管理职能。积极推动卫生管理职能转变,合理界定卫生管理事权,突出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划、准入、监管等方面的职能,加强卫生资源调控和全行业管理。加强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核心的各类规划编制修订工作,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探索珠三角地区医疗卫生城乡、区域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三)完善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投入,在增加总量、优化结构、加强制度建设与创新三方面予以同步推进。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经常性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经济欠发达地区卫生事业发展的财力保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加强卫生财政资金监管。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加大卫生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地方卫生立法,实现卫生工作法制化。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进一步下放事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医疗卫生业务技术服务、管理和评价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卫生信息公开。

 专栏8 卫生人才发展重大专项及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重大专项:推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支持、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医学杰出骨干人才培养、紧缺专门人才开发、中医药创新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
重点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专科医生培训基地(含继续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建设。

(五)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卫生人才的培养、使用与管理等环节,以高层次、创新型卫生人才为引领,以实用型、技能型卫生人才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及卫生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实施“医学杰出骨干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建设一支由医药卫生领军人才、创新型人才、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开展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精神卫生、医疗保障以及护理、药师、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适应实践能力培训需求的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社区实践基地网络,完善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力争到2015年,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两万名全科医生。以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依托,建立区域培训基地,实行基层医务人员轮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实施高等医学院校和中等卫生学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鼓励村卫生站、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具有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提升学历层次。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医务人员和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破除卫生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限制,引导和规范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人才合理流动。

专栏9 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
 整合现有卫生信息资源,建设省、市卫生信息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数据中心。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管理等5大重点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大基础数据资源库。健全覆盖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的卫生信息网络。建立和推广应用居民健康卡

(六)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

发挥信息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撑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按照统筹规划、梯度推进、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惠及居民、服务应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强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全省信息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五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加快推进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五项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医药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就医。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全省统一的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专栏10 卫生科技重点工程
 
卫生科技支撑项目:重点建设20个医学重点实验室和30个医学重点学科。
重大疾病治疗研究:开展针对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老年性痴呆、终末期肝病和肾病等重大疾病的个体化综合治疗方案研究,建立完善疾病分子分型标准体系和个体化治疗标准原则。
  适宜卫生技术研究与推广:加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建立适宜卫生技术筛选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全省适宜卫生技术库,推广应用适宜卫生技术100项。

(七)加强医学科技研究。

加强整体医学、循证医学、转化医学和价值医学研究,形成资源共享和协同攻关的新机制。加快推进整体性、多层次、集约化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医学科技的资源配置和资助方式转变,满足医学科技创新突破和产业化发展要求。围绕国家和省卫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研究。积极引进生物医药科研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大力培养学(专)科拔尖人才,加强重大疾病防治预警、预防、诊断技术和生物医学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展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分子分型和个体化治疗研究,推动基因治疗、核糖核酸干扰、干细胞等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以及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技术体系、流行病学干预、出生缺陷防治等研究,开发卫生适宜技术。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到2015年,力争我省主持的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和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数量增长10%,医学科技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和医学科学普及。

(八)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

各地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工作办法,按实施进度及时开展阶段性实施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逐步形成包括政府部门、专家组织和社会公众在内的多元化绩效考评主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评,并侧重于从基本、基层、公益性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方面开展考核。

以上各类卫生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凡未经审批(或核准、备案)的,均需按规定程序研究论证批准后实施。

【责任编辑:志娟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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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疗卫生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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