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 2011-05-30 17:21
- 作者:佚名
- 来源:卫生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在加强我国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信息标准化基础上,重点推动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
电子病历是现代医疗机构开展高效、优质的临床诊疗、科研以及医疗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重要临床信息资源,也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标准化电子病历及以其为核心的新一代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实现区域范围以居民个人为主线的临床信息共享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前提基础,不仅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还能有助于落实、规范临床路径,实现医疗过程监管,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与应急指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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