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4-28 10:32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诱导该做搭桥的患者放支架,是支架滥用的表现之一。“有些医生会对患者说,做搭桥要开胸,放支架创伤小,你自己来决定吧。”著名心脏病专家、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主任委员胡大一说,如此诱导患者,在医院心内科并不是个别现象。一般而言,很少有病人需要放3个以上的心脏支架,可我国有不少病人却被放了10个以上。
胡大一说,选择搭桥还是支架,应经过心内科和心外科专家共同会诊,根据具体病情来决定。国际上,支架和搭桥手术的比例是71~81,但在中国,这个比例高达121。
在心梗患者的“罪犯血管”与无关血管中同时放支架,也是支架滥用的表现之一。胡大一指出,根据近年大量临床研究的证据,国内外指南一致认为,对心肌梗死患者的急性期治疗应限于开通引起心肌梗死的病变血管,即“罪犯血管”,而对患者同时存在的其他病变血管应在病情稳定后再做评估,酌情处理。但现在不少临床医生“毕其功于一役”,在和梗死无关血管的狭窄部位也放入支架。
该用裸支架的,却用药物支架,是支架滥用的又一表现形式。裸支架价格只有药物支架的一半左右。胡大一说,在抢救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时,开通梗死相关血管时使用药物支架和裸支架,在效果上并没有显著差别。“目前,全世界都在普遍使用价格低的裸支架,美国裸支架使用量占支架使用总量的20%~30%,欧洲国家占50%左右。而在我国2009年使用的24万个支架中,裸支架比例仅为3.3%。这一方面是由于裸支架价格低、利润薄,企业方面缺乏产销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医院方面不愿订货。”胡大一说。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外科植入物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姚志修表示,医疗耗材的滥用在骨科也表现得十分明显,如一位26岁的女性患者只需股骨上打孔减轻髓内压力即可治愈疼痛,但却被医院要求做人工关节置换手术。“不仅一些一般医院、一般医生这么做,一些名医院名医生也这么做。”
利益链该从哪断起
心脏介入治疗中的耗材使用不规范并非与生俱来。据胡大一介绍,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冠心病介入治疗,但最初只是简单的球囊扩张术,能开展的医院十分有限,所用耗材不向患者单独收费,球囊和导管也可重复使用。近年来,随着支架植入术和药物支架的逐步引进,介入治疗的成功率越来越高。但因耗材费用昂贵,支架手术变得有利可图,医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均系于同一利益链条之中。
在这条完整的利益链条上,需要管控的不仅仅是产品定价,还有使用产品的行为。胡大一表示,当务之急是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召集相关学科专家,共同为心脏介入治疗制定规范和指南,明确哪些患者该做,用什么方法做,做到什么程度。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切实监察不规范医疗行为。
外部环境因素同样不可忽视。驻广东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亓玉台在一次会议上说,他曾经看到过药企举办的“公关培训班”的教材,里面详细划分了药剂科主任的6大类型,归纳了如何让医生同意开方的9种办法,而这些都是长期在一线和医生打交道的医药代表的经验总结。“照此办理,恐怕没有几个医生能顶得住。”
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位官员表示,卫生部门已经在协调司法部门,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中行贿方的惩办力度。同时严格执行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于被列入地区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企业,坚决取消其2年内在当地参与药品采购投标的资格。
用好医保的力量
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和滥用顽症难治,让不少有识之士把目光转向医保去寻药方。姚志修说,医保部门是患者利益的代言人,应在价格谈判中为患者争取权益。虽然一些地方在这方面有所尝试,更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恐怕还要向别的国家或地区寻找。
新加坡医保部门规定,医生如果为不需要放支架的病人放支架,或者为患者放3个以上支架,必须向专门委员会陈述理由。如果医生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不仅医保部门将拒付费用,医生的行医资格也会受到质疑。胡大一认为,我国医保部门也应按照各学科诊疗规范给予报销,并拒付过度医疗产生的费用。
一位卫生行政官员表示,只有在实行医药分开的前提下,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基础上的单病种付费及总额预付制,才能激励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抑制过度医疗。
姚志修以我国台湾为例。他说,台湾医保部门就规定了很低的人工髋关节价格,虽然多数外国公司不能接受,但一家名为Zimmer的公司为保持其市场地位接受了。公司靠用量大来实现财务平衡,最终受益的则是患者。这样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