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4-27 09:02
- 作者:李秋萌
- 来源:京华时报
4月26日,北京市卫生局公布《北京市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本市各级医疗机构都将推广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北京市卫生局要求,今年9月30日前,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至少要有10个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9月30日前,本市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应实行不少于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应实行不少于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各二、三级专科医院,应实行不少于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
据介绍,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的作用。以往医生给病人做什么检查、用哪类药物,凭的是经验和习惯。而临床路径管理指的是,针对一个病种,制定出医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诊疗模式,使病人依照该模式接受检查、手术、治疗、护理,目的是规范医生就诊流程、确保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成本。
目前,卫生部指定试点实行该管理模式的有北大人民医院、北医三院等医院。
根据此次方案要求,今年7月底前,本市各医院将确定本院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专业和病种。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各病种临床路径样本,制定本院的临床路径及相关文本。目前卫生部已经印发了23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样本,如皮科的带状疱疹、皮肌炎,儿科的轮状病毒、支原体肺炎,妇科的子宫肌瘤、宫颈癌等。
此外,北京市卫生局还专门成立了北京市临床路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和各医院主管院长组成。
北京市卫生局今年10月底前,对各三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各区县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2012年以后,将根据需要实行不定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