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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计委印发2014年医政工作要点(3)
  • 2014-04-11 13:01
  • 作者:佚名
  • 来源: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

(一)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专业质控工作。指导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具体承担对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推进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对各质控中心的考核。修订《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健全市区两级医疗质控网络;审定下发部分质控专业的质控手册和标准。对新建质控中心和重新招标质控中心组建专家委员会,并对全市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进行调整。年内新建及调整2-3个质控中心。

(二)开展有关专项活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组织本市医疗卫生系统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全面开展本市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工作。

(三)继续做好院前急救日常工作。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探索试点建立急救员制度。推动本市院前急救地方立法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开展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委市合作精神,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紧缺特殊政策试点。

(四)加强护理质量管理。继续完善本市护理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临床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修订完善部分护理质控标准并研究制定部分专科护理质量标准。

(五)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加大贯彻落实力度。贯彻落实《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大力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完善医院感染监控体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各项措施落实力度,提升医院感染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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