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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三问:大医院怎样托管小医院?(2)
  • 2013-07-31 10:39
  • 作者:佚名
  • 来源:人民日报 

二问 托管医院谁作主

所有权归区政府,经营权归大医院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被托管的二级医院将在三甲医院统一管理下运行。这一合作模式,不仅有利于转变区政府的职能,使政府管好所有权、放开经营权,而且更有利于发挥市医院管理局所属三甲医院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服务优势,提升被托管医院的管理水平、服务能力、运营效率。

被托管的公立医院试点,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决策权由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区政府与市属三级医院共同组建的“理事会”行使。理事长由区主管卫生的副区长担任,副理事长由市属三级医院主要领导担任,理事由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主管处室处长、区卫生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执行院长、医院所在地的街道办公室主任担任。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工制衡,被托管医院将更有效实现便民惠民的公益性宗旨。

根据理事会章程,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被托管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大额资金使用、高值固定资产处置、运营情况监督等重大事宜。

为了确保理事会决策的有效执行,市属三级医院与被托管医院实施一体化管理。市属三级医院法定代表人兼被托管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一套行政班子。实行总院长负责制,市属三级医院院长为总院长。被托管医院设执行院长,由市属三级医院提名,经医院理事会讨论确认,按组织程序聘任。执行院长对被托管医院实施全面管理,享有对其他副院长的提名权。

于鲁明说,通过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等现代医院管理模式,被托管医院的工作机制将发生深刻变化,用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及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等医院内部结构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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