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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改革必须解决廉价药“消失”的问题
  • 2010-08-20 13:19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在线

药价虚高是困扰我国的年的难题,尽管近两年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进行改革,但是效果甚微。如今,廉价药品短缺,让药价虚高的问题再次凸显。

今年两会期间,宁夏医科大学副校长戴秀英等全国政协委员在关于尽快解决市场上廉价药品短缺的提案中指出,通过对国内12个城市42家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的调查显示,医院廉价药相当紧缺,缺口高达342种。

廉价药为何消失?药厂说医生不爱用没市场,而医生则说药厂没利润不愿生产。反正都有理,没理的是患者,只要进了医院,就必须大笔大笔地掏钱。

其实,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廉价药消失只是医疗卫生改革问题的一个缩影。因为,现行医疗卫生改革体制既可以把各相关利益主体变成扼杀廉价药的“凶手”,也能够让这些利益主体在廉价药消失问题上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按照相关专家的说法,在财政补偿不到位、医药没分家的情况下,指望药品价格下降,或者希望医院进廉价药、医生开廉价药,那是不可能的。而对药品生产企业来说,在医院和医生都没有提出提供廉价药的情况下,更是不可能主动生产廉价药的。更何况,在药品的生产和供应过程中,还有经销商从中作梗呢?

按理,与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医院、医生、药企、经销商等相比,价格、卫生、药品监督等政府职能部门应当更多地站在患者的一边,对药品价格过高、患者负担过重承担起责任。但是,这也似乎是患者的一厢情愿而已。因为,这些政府职能部门也成了这条“利益链”上的一个利益主体。价格管理部门因为“体谅”政府财政的困难,为了减少财政的压力,对高药价往往是挣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了地方利益、部门利益,还纵容企业、医院抬高药价。作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则干脆一屁股坐在医院一边,不患药价高,反患医院经营困难多。而对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只要不发生使用药品致人伤亡事件,则一概不管。不仅不管,还时不时地帮助药品生产企业推出一些由廉价药改头换面而来的“高价新药”,甚至高价假药。

如此一来,患者希望看到的廉价药,也就成了稀罕品。渐渐地,廉价药也就从医院消失了,患者所面对的,也就是一些价格畸高,但效果未必比廉价药好的调价药了。

这是医疗卫生改革的“功劳”,也是现行医疗管理体制和医改制度将廉价药“消灭”的主要原因。

医疗卫生改革让廉价药消失了,而从现行某些方面的改革来看,让“廉价”二字消失的又何止是廉价药呢?难道住房制度改革不也是让廉价房消失的典型案例吗?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原本能够让八成家庭买得起的住房,如今已经全部变成八成家庭买不起的商品房了。如果说在医院、药店等还能偶尔见到一次廉价药的话,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已经无法再见到廉价房了。除非在购房过程中存在腐败、违法行为,否则,谁也买不到廉价房。即便是经济适用房,也不能称其为廉价房。

医疗卫生改革把药价“改”高了、廉价药“改”没了,房改把房价“改”高了、廉价房“改”没了,但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却没有能够把劳动者的收入“改”高、把低收入者“改”没,反而让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下降了,购买力降低了。

中国的经济发展,得益于改革。但是,由于政府职能和责任的缺位,也使许多改革措施的作用打了很大的折扣。医改如此,房改也是如此。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共同支持我们的每一项改革措施,已经到了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的关键时刻。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加快政府行政体制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因为,所有改革措施出台后出现的问题,都与政府行为不规范、职能不到位位、责任不落实有关。我们真的不希望在今后的改革中,再出现医疗卫生改革让廉价药消失、房改让廉价房绝迹这样的问题。否则,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热情也会消失、信心也会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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