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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医疗卫生改革方案出台 职工住院报销不低于80%
  • 2010-08-05 10:32
  • 作者:佚名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佛山市高明区在新医改方案发布后,详细调研,以提高全市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为目标,规划适合自身的医疗卫生改革实施方案。

高明区新医疗卫生改革昨天拉开大幕。今年起,高明区将投入3亿元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和区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昨天高明公布了《佛山市高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高明区人民医院接管所有镇级医院,首设责任医生。年内,高明区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费用比例将不低于80%,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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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人民医院接管所有镇级医院

根据新的医疗卫生改革方案,年内,高明区人民医院接管荷城街道中心卫生院(包括西安、富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杨和镇卫生院、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合镇中心卫生院,对人、财、物、药品以及医疗卫生业务实行一体化管理,保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挂区人民医院分院(门诊部)或区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

此外,将条件具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站)逐步纳入区人民医院分院(门诊部)、区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一体化管理。

2:首设责任医生,实现卫生服务“点对点”

方案进行了一项大胆创新,设立责任医生。今年起,高明在偏远和未能整合医疗资源的村(社区)设置责任医生工作站,实施责任医生“三定”(定时、定点、定人)承诺预约服务制度。

同时,高明还将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对象等特困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对上述群体实行零起付线,将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

3:今年启动9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方案,今明两年,高明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人均30~35元,促进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从今年开始,高明普及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明年,高明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率将达到60%。届时,市民的病例信息等在全区医院将互通。

4:建立公立卫生院每间补助不少于50万元

新方案重新核定公立卫生院的人员编制,并对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按人均1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运作费用按在编在职人员人均不低于1.5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按标准化要求新建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站)给予不少于50万元/间的补助。

5:年内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0%

今年7月起,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同时提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具体来说,年内,高明区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费用比例将不低于80%,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2万元;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5%,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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