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4 10:09
- 作者:佚名
- 来源:极目新闻
赤峰市林西县的娄女士因突然感到头晕、左手麻木,前往林西县医院就诊,初步诊断结果为脑梗死、右侧颈内动脉系统、动脉硬化性、高血压2级(高危)、高脂血症。
娄女士的儿媳李女士表示,由于娄婆婆的病情需要手术,院方推荐了一名北京的专家。然而,北京专家手术后娄女士出现脑出血,并陷入昏迷,次日被迫做开颅手术,14天后在昏迷中死亡。
△ 娄婆婆(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然而,令李女士意外的是,她发现林西县医院所邀请的专家并不是北京的,而是河北石家庄一家医院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林西县医院和那名专家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具有相应的因果关系。
李女士将涉事县医院和专家起诉至当地法院,索赔237万余元,该案将于10月11开庭。
女子手术后昏迷14天死亡
赤峰市林西县的李女士称,2019年10月30日,她婆婆52岁的娄女士突然感到头晕,左手发麻,便独自到林西县医院就诊。初步诊断结果为脑梗死、右侧颈内动脉系统、动脉硬化性、高血压2级(高危)、高脂血症,11月2日,娄女士办理了住院手续。
李女士称,得知婆婆需要做血管支架手术,主治医生告诉他们,可以推荐北京宣武医院专家吕某前来主刀。李女士见在县城就能享受到北京专家的亲自手术,非常高兴和期待,便同意了其推荐。
娄女士的儿媳李女士提供了一份北京法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书,该鉴定书资料摘要一栏中,记载了11月6日的林西医院查房记录,其中写道:“患者右侧颈动脉闭塞,可行血管成形术,预防脑梗塞发生……患者和家属商议之后要求聘请专家手术治疗。”并备注了手术风险以及手术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成功。
2019年11月7日,林西县医院的一份发给“北京宣武医院医务处”的邀请函显示,因该院条件有限,于2019年11月8日特邀请贵院主任医师吕某“来我院神经外科指导手术。”并盖有该院医务科的公章。
△ 林西县医院出具的邀请函
林西县医院一份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记载,申请院外专家会诊原因有对娄女士的病情进一步明确诊断,以及来院治疗、手术,手术为“右侧颈内动脉血管成形再通术”。申请专家吕某来自“北京宣武医院”,其职称是主任医师。
△ 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
娄女士的家属支付了6000元会诊费,11月8日,专家吕某给娄女士进行了手术。“婆婆从手术室推出来时一直喊头疼,还有呕吐,没过多久就昏迷了。”李女士回忆说,婆婆昏迷后,他们却找不到前来手术的专家了。
此后娄女士一直昏迷不醒,CT显示有脑出血。11月9日,她又做了开颅手术,但术后还是昏迷不醒。11月22日下午,医生宣布了娄女士的死亡。
“北京专家”其实来自石家庄
娄女士去世后,家属认为是手术失误造成的死亡,并质疑手术医生的资质。李女士发现吕某的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显示,他的工作地点是石家庄市第一医院,职称系主任医师。
△ 吕某工作地点为石家庄
据一段李女士与吕某于2019年12月9日的通话录音显示,吕某是被北京宣武医院聘用“搞科研,做课题的”。吕某称娄女士的手术并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而是娄女士的主治医师邀请他前去的,手术由他们二人共同完成。
△ 邀请专家会诊知情同意书
北京宣武医院向李女士证实,吕某并非该院医生,做课题的也并不能做手术,该院也从未接到林西县医院的邀请函。
李女士认为,石家庄的医生冒充北京的专家前来手术,欺骗了家属,也影响了手术效果,遂决定起诉林西县医院和吕某。
2021年8月17日,北京法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林西县医院、吕某在对被鉴定人娄女士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娄女士死亡结果具有相应的因果关系。
△ 司法鉴定结果
△ 查房记录
李女士称,2021年9月29日,林西县卫健委曾告诉他们,此事已由林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并对该医院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吕某给予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 林西县医院
娄女士家人的起诉书中写道,“林西县医院和吕某共同欺骗患者,并造成其亲属的死亡,应当三倍返还医疗费并完全赔偿我们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7万余元,并强烈要求将判决文书公开到裁判文书网。”
11日下午,李女士告诉记者,庭审已于当日上午结束,林西县医院相关人员出席了庭审,庭审中调取了相关证据,双方激烈争辩,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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