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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2016-07-19 10:41
  • 作者:薛江华
  • 来源:羊城晚报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发布

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工作,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在年底前成为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并启动试点工作……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指出,在年底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要达到30%以上,在全省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还要求试点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

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要点强调,要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全省部属、省属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其次,要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研究解决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各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成熟作法,选择一批正面典型,深入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

同时,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订实施差别化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等政策,建立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应用,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

在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方案,力争在今年底成为我国综合医改试点省并启动试点工作。

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

要点指出,要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要求在年底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要达到30%以上,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从而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将多发病、慢性病和结核病等纳入试点病种范围。

在开展分级诊疗的基础上,要点结合广东5月26日制订出台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除在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率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外,还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积极开展。

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予以适当支持。要求今年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左右,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左右。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20元,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新增筹资将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此外,要点还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鼓励将住院前门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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