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8-12 11:33
- 作者:佚名
- 来源:华人心声网
四、实行管办分开
这次国务院机制改革已明确,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职能,所以一直饱受诟病的政府部门既当“局长”又当“总院长”,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状必须改变。必须通过政府简政放权实行管办分离,让公立医联体与非公立医联体一样,成为自主经营(包括人财物自主调配权、医药自主采购权)、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实体,从而充分发挥其改革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立医联体的管理,不再用行政命令和人财物管制权,更不能给医联体在体制外,甚至在体制内简单的增加一个“婆婆”,将公立医联体管得更严、更死,而是让公立医联体建立法人治病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像工商、质监和药监一样,对医联体严格依法行政。只有这样,所有公立医联体才能有宽松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才能去除惰性,激发自觉改革与积极创新的活力。
一直以来,药企、医院和不少专家对政府包办药品招标采购提出置疑;近来对是否实行第二次药品议价又争论十分激烈。笔者认为,政府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差价率管制,导致“高药价、大回扣”无可置疑;而试图借鉴原高州医院的第二次药品议价作法来改变公立医院“高药价、大回扣”现状的设想也未必就能如愿。因为我国的现有医疗和医保管理制度也让公立医院像当年的国有企业一样:成为人人都想吃一口的“唐僧肉”。而既能管住自己不吃“唐僧肉”,又能管住医院其他人不吃“唐僧肉”的,也许全国只有高州医院的原院长钟焕清,所以过去的高州医院才能成为全国公立医院的先进典型;而全国绝大多数公立医院的院长,或自己想吃“唐僧肉”,或没有能力管住医院其他人吃“唐僧肉”,所以全国的绝大多数公立医院像现在的高州医院一样选择“回归主流”。可是中国像钟焕清这样的院长实在太少,而像高州医院现院长的管理者在中国却相当普遍。如果医院院长不仅自己想吃“唐僧肉”,更管不住医院其他人吃“唐僧肉”,药品第二次议价所挤出的“水份”也只会大量流入医院管理者的口袋。这样,第二次药品议价不仅患者得不到多少好处,而且会增加药企的公关环节和成本。如果政府实行管办分开,通过简政放权,把政府的药品采购权完全交给医联体,让医联体利用团购优势,直接与药厂议价;并实行医保管理方法的创新,让医联体自己点“菜”自己买单;再加大政府对医药品质和服务质量以及医药最高限价的监管力度。在这种情况下,医联体的唯一选择就是合理医药采购和定价,否则就会被市场无情淘汰。所以要有效防止中国1万多家公立医院和40多万家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的“高药价、大回扣”问题,绝不能仅靠钟焕清式的个别典型人物的品德与能力,而只能依靠在全国普遍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三医”管理制度,让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激发真正改革和自主创新的活力。
综上所述,只有让更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大医院成为真正的“一家人”,才能让医联体成员形成强大的合力;只有让点“菜”者自己买单,并将防病与治病融为一体,才能让医联体有自觉规范医疗行为和自觉做好预防保健工作的动力;只有让公立与民营公平竞争,才能打破垄断,让医联体之间有竞争压力;只有让政府管办分开,才能让公立医联体有自主经营和自觉创新的活力;只有将政府资金更多、更集中地投向全民健康保险,才能让医联体通过优质服务获得更多发展的财力。只有医联体的合力 + 动力 + 压力 + 活力 + 财力,才能大幅度提升医联体解决城乡居民看病贵、看病难的能力。合力、动力、压力、活力和财力五者缺一不可。
建医联体之所以强调重视上述四个问题,主要是依据“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基本理论”提出来的。如果同时解决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会有一定难度,所以需要分步到位,不必一蹴而就。只有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操作难度就小很多。只要能朝一个既定目标坚持不懈,梦想就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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