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各地医改工作典型(8)
卫生部就医改亮点和未来工作等举行媒体沟通会
- 2013-01-17 13:31
- 作者:佚名
- 来源:卫生部网站
八、重大疾病保障方面
江西、青海、山东等省推进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提升救治能力,同时做好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
江西省全面完成国家要求的20种重大疾病和白内障共21种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任务。对符合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等6种重大疾病实行全省免费救治,同时全面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等其他15种重大疾病补偿比例。
青海省按城乡居民人均50元标准设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实施三道保障线:一为常规保障,即按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进行常规报销;二为大病保障,即常规报销后,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中按单病种费用限额、定额标准进行二次补助,使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三为医疗救助,即通过以上两个渠道报销后,属民政救助对象的,给予救助报销,使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山东省由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从新农合基金中直接列支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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