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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3)
  • 2012-11-14 15:34
  • 作者:佚名
  • 来源:卫医管发

第三章 患者安全目标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一)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如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管理。

(二)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床号等2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建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四)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主要针对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重点科室,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传染病、药物过敏的患者等。

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一)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二)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三)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一)择期手术的各项术前检查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

(二)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三)有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四、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正确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与有效的监管措施。

(二)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相关要求。

五、加强特殊药物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一)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药品名称相似、药品外观相似)药品有严格的贮存要求,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对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听似、看似)药品应有严格的贮存要求,高危药品如在病区储存,则必须做到专柜加锁,有高危药品的标识。

(二)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六、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确定“危急值”项目。

(二)建立“危急值”评价制度。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一)评估有跌倒、坠床风险的高危患者,要主动告知跌倒、坠床危险,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有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报告制度、处理预案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

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一)有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有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

(二)实施预防压疮的护理措施。

九、妥善处理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一)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并让医务人员充分知晓。

(二)有激励措施,鼓励医务人员通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开展网上报告工作。

(三)对重大不安全事件要有根本原因分析,将安全信息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十、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一)针对患者疾病诊疗,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做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二)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如身份识别、手术部位确认、药物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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