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11-05 14:42
- 作者:佚名
- 来源:青海省卫生厅
二、规划背景及指导原则
(一)规划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将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作为卫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推动卫生事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于加强全行业管理,增强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及质量,实现“信息卫生”、“数字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卫生部制定出台国家“十二五”期间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5项业务应用,建设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的总体规划(简称“3521”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要求到 “十二五”末实现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为90%的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二)指导原则
——顶层设计,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系统方案,统一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标准。使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有序发展。
——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规范、整合卫生信息资源,促进业务系统之间的协同运作,大力推进卫生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立条块结合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和质量。
——深化应用、保障安全。突出应用导向,开发应用技术,深化应用水平,强化应用服务。增强信息安全观念,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完善信息化建设制度、规范和管理办法,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强化点线面结合,加大分类指导,促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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