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10-31 15:35
- 作者:佚名
- 来源:甘肃经济网
“十二五”时期,是推动甘肃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新时期各项卫生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依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时期,我省卫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医药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实现了“四个全覆盖”①,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① 四个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部农村人口;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市非职工人群;医院床位补贴翻番、济困病床制度覆盖市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供给覆盖全省乡镇。
——卫生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卫生总费用由2005年的106.61亿元增加到2009年263.98亿元,人均卫生费用由2005年的410.91元增加到2009年的1001.65元,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从2005年的53.86%下降到2009年的34.76%,卫生总费用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5年的5.51%增至2009年的7.79%。到2010年,全省卫生机构总数(不含村卫生室)达到10267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病床数达到9.49万张,比2005年增加了3.51万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3.57张,比2005年增长1.25张;有各类卫生人员11.54万人,比2005年增加1.82万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师(士)分别由2005年的3.13人、1.36人、0.86人增加到2010年的3.69人、1.45人、1.12人。人均期望寿命由2005年的70.72岁增长到2009年的72.13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由2005年的19.78‰、82.77/10万下降到2010年的10.00‰、33.23/10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全覆盖。2010年参合人数达1910.32万人,参合率95.92%,人均筹资水平由“十五”末的30元提高到150元。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省86个县市区全面实行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大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积极推行“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的卫生服务新模式和医务人员“四个排队”①、医疗机构“八个排队”②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① 四个排队:对医师用药量、抗生素使用量、患者自费药使用量、青霉素占抗生素比例进行排队和评估公示。
② 八个排队:对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门诊输液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平均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平均单病种(单次检查)费用、平均住院自费比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率进行排队。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时有力。全省甲乙类传染病保持较低发病率,县以上卫生机构网上疫情直报率达到93.3%。计划免疫扩大到“十一苗防十二病”,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85%以上。艾滋病、地方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不断增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学校卫生、食品安全、消毒卫生及医疗服务等卫生监督工作成效显著。妇幼保健工作得到加强。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3.56%、86.7%、79.57%,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25.6、16.43、16.28个百分点。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加强。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65.13%和57.75%。开展了健康教育“十个一”工程①和健康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活动,成立了甘肃省健康教育与促进协会。卫生应急能力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了汶川、玉树地震和舟曲山洪泥石流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成功处置了3起人间鼠疫疫情。
①健康教育“十个一”工程:即开辟一个卫生与健康专栏、编写一本健康知识手册、演好一台健康科普大戏、培养一名健康教育骨干、制作一套健康展板、开设一节健康教育课、建立一个健康咨询室、发放一个健康大礼包、刷写一条墙体标语、建成一块宣传橱窗。
——中医药发展取得新突破,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32号)。提高了中医床位补助标准和医保、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调剂院内中药制剂在全省统一使用,增补了中医药服务收费目录,调整了收费标准。投入4.62亿元建设了48所中医医院,进一步提升了县级以上中医医院的服务能力。持续加强综合医院和公共卫生中医药工作,积极推进中医药进基层。大力开展西学中和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活动,重视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扶持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事业进一步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初具规模,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截止“十一五”末,全省共有中医药机构88所,中医病床9797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1.7万人。
——卫生科技教育稳步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5年累计获得各类科学技术奖384项。重离子治疗肿瘤临床前研究取得进展。设立了甘肃省黎秀芳护理科技奖。开展了“健康中国2020”甘肃战略研究。实施了农村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拓宽卫生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建立国(境)外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实施领军人才工程。建立了300多人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库。启动了12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出台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为乡镇卫生院招录9500名医学类大学毕业生和340名执业医师。城乡对口支援制度逐步健全,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5年累计抽调6380名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
——医疗服务监管得到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不断加强各级公立医院监管,实施“22项核心制度”①,逐步建立医院分级分工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和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立了12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省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先进个人”和“全省医德医风建设标兵”评选活动,推出了一批卫生行业先进典型,塑造了卫生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加强卫生行业文化建设,创编了《百合花开》、《皇甫谧》、《黎秀芳》等文艺作品,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① 22项核心制度:建立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建立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片制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医疗事故月分析会制度;强化院长、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处方权管理制度;建立“四个排队”制度;建立综合医院中医工作制度;加强落实院务、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共享制度;建立全省统一门诊病历制度;建立全省医疗机构分级分工制度;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制度;建立创建“百姓放心医院”制度;建立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建立预约看病制度;建立医学健康咨询制度;建立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医务人员执业记录备案制度;建立护士人事代理制度;建立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
二、“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为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疾病流行模式发生转变,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老龄化的发展,社会转型加速,生活方式迅速变化,疾病传播速度加快,疾病负担日趋加重。重大传染病、重点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任务艰巨。气候和生态环境变化对健康构成新的威胁。新发传染病、输入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医改进入攻坚阶段,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等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统筹协调各方利益难度越来越大。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缺乏刚性约束,卫生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短期内难以打破。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卫生人力资源发展滞后。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事业发展不协调。优质卫生资源多数集中在城市,城市卫生资源多数集中在大型医院。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卫生事业发展滞后。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不足与结构不合理并存。各医学学科领军人才缺乏,人才队伍建设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医学教育资源不足,人才短缺成为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
——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部分地方和部门对中医药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中西医并重”。中医药文化和中药材大省的优势还没有完全发挥,“简、便、验、廉”的中医药特色优势没有用足用活。中医药事业总体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发展相对缓慢。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科教兴业意识不强。优秀临床人才和管理人才缺乏,技术人才队伍素质亟待提高。中医药科研工作相对薄弱。
三、“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坚持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总体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从省情出发,用尽可能低的费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最基础的医疗问题,走有中医特色的甘肃医改之路,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民健康。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省情,向全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树立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观念,促进人民群众健康。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共同推进。强化政府责任,维护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做到统筹兼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卫生事业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发展。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突出基层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坚持公平公正,加强行业监管。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注重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推动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
四、“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满意率显著提高。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基本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建立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解决看病难问题。
——基本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逐步缓解看病贵问题。
——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全面落实农村卫生“十个全覆盖”,即:全省以乡为单位农村改厕率、农村“120”覆盖率、新农合“一卡通”①覆盖率、农村“中医药”覆盖率、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会诊覆盖率、农村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覆盖率、农村“健康教育进家庭”覆盖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乡以上医院(卫生院)疾病谱排序覆盖率、疾控机构进医院(卫生院)覆盖率全部达到100%。
① 新农合“一卡通”:即新农合管理卡,在新农合管理工作中一张卡完成住院费用补偿、门诊费用补偿、体检费用补偿、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档案查询及各项服务监督六大功能。
类别
|
指 标
|
2015年
|
主要指标
|
||
健康
状况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73
|
婴儿死亡率(‰)
|
<9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10
|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30
|
|
工作指标
|
||
疾病
预防 控制 |
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
|
85
|
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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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
乙肝发病率
|
控制在170/10万以内
|
|
重性精神病人登记率(%)
|
60
|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
|
50
|
|
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
|
>95
|
|
爱国
卫生 |
卫生厕所普及率(%)
|
65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70
|
|
妇幼
卫生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85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3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85
|
|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
80
|
|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90
|
|
出生缺陷发生率(/万)
|
150
|
|
婚检率(%)
|
85
|
|
卫生
应急 |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
|
100
|
120出诊率和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率(%)
|
100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处置率(%)
|
100
|
|
卫生
监督 |
公共场所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
|
80
|
饮用水检测合格率城市和农村分别达到(%)
|
85,55
|
|
职业健康监护率(%)
|
>50
|
|
医疗
保障 |
新农合参合率(%)
|
>95
|
新农合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60
|
|
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5
|
|
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60
|
|
中医药
|
市州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以上达标率(%)
|
≥80
|
县级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以上达标率(%)
|
≥80
|
|
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覆盖率(%)
|
100
|
|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乡村和社区覆盖率(%)
|
100
|
|
中医药人员总数(万人)
|
3.2
|
|
卫生
资源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1.5
|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4
|
|
卫生
投入 |
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
|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
≥40
|
五、“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提高工作水平。“十二五”末,90%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基本配置要求。加强疾病专业防治机构和实验室检验检测网络建设,建立传染病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开展重点疾病监测,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管理。健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完善精神疾病卫生防治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培训,强化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指导。按照“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的总体思路,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继续开展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防治。全面落实针对艾滋病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健全免费检测和咨询网络,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①政策,到2015年,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感染率快速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加强梅毒、丙肝的实验室检测和规范化诊疗。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肺结核患者治愈率继续保持85%以上。扩大耐多药结核病筛查和治疗范围,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并维持消除麻疹状态。提高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完成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开展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降低乙肝病毒的感染率和乙肝发病率。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治、病人查治相结合的包虫病综合防治策略。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土源性和食源性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建立完善重点地方病监测体系。坚持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完成已知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的改水降氟、降砷工程。在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区,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治干预及动态监测,90%以上的大骨节病病区村和克山病病区县达到控制标准。到2015年,重点地方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开展布病综合防控试点,落实重点地区免费检查和急性期病人免费抗菌治疗政策。规范狂犬病疫苗管理,提高狂犬病暴露后及时、规范处置率。加强手足口病综合防控。加强流感监测和防治工作。
① 四免一关怀:“四免”: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在全国范围内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一关怀”: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
大力加强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等工作。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在恶性肿瘤高发地区开展筛查。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在各级医疗机构推行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量血压制度。在社区、乡镇卫生院开展血糖测定服务,支持贫困地区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实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为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和紧急住院补助。加强心理卫生服务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社会心理支持和心理卫生服务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常见致盲性眼病。继续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2.建设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
完善卫生监督体系特别是基层卫生监督网络,突出职业与放射卫生、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监督3项重点。在全省开展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提高水质检验能力。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消毒产品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加强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放射诊疗许可率和防护水平。加强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评估工作,提高重金属污染对健康危害的监测和诊疗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等薄弱地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提高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水平。逐步扩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开展对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和管理。加强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卫生、医疗服务等卫生监督及其技术支撑机构的能力建设。
3.加快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加快卫生应急管理与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效率和水平。开展疾病谱排序分析,完善综合监测预警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预警能力。加强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突发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到“十二五”末,每个市州、县市区建立一个指挥中心,建成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乡四级急救医疗网络,实现“120”覆盖全部城乡人口,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灾害灾难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重点抓好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开展重大灾害紧急医学救援,保障重大活动。
4.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支持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提高服务能力,到“十二五”末,50%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完善对固有保健机构的投入、管理和运行机制。继续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继续做好“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开展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为农村生育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宣传教育、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确保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率逐步下降。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做好以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加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重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对危重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诊治和管理水平。降低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积极运用中医药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和常见病的诊疗工作。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活动。
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启动建设健康城镇活动,继续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质量。加强健康教育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发挥健康教育体系和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控烟健康教育与宣传,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抓好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工作,实现健康档案覆盖全部城乡人口。
6.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逐步扩大核酸检测技术在血站的应用。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储血库建设,支持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建立以省为基础的采供血信息网络。
专栏2: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按照标准改造实验室和配置设备,完善辅助设施。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网络和饮用水安全监测网络等;二是支持职业病、地方病、艾滋病、结核病、鼠疫等疾病防治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野外作业装备配置;三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国家级菌毒种保藏中心建设。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支持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执法车辆配置。 县级急救中心建设:支持县级急救中心建设。 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支持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购置。 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支持包括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在内的13所精神卫生机构建设。 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开展省、市级健康教育基地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设施建设;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健康教育设备。 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配备;开展县级医院储血库建设;支持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支持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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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完善监管机构,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基本药物质量保障体系和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药品、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四品一械”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执法。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专栏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实施省级药品、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四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市州级“四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视频会议系统、电子政务网络、电子监管工作平台和信息查询系统。 |
(二)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深化农村卫生管理“十制”①改革,建立竞争上岗、按劳取酬的人事分配机制,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奖惩分明、依法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大农村全科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村医结构明显改善,探索完善村医养老保障问题。全面推进县市区级医院标准化建设,配备基本医疗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为乡镇卫生院职工建设生活周转房。到2015年,使每个行政村有1个村卫生室,全省标准化村卫生室达到85%以上。
① 农村卫生管理“十制”:即负责人竞争上岗和全员聘用制;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制;绩效工资和考核制;药品零差率销售制;运转经费补偿制;中医药“三三”制;信息化管理制;人才培养长效制;医德医风考核制;院务政务公开制。
2.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到2015年,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形成“小病去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3.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和结构。在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加强省、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服务辐射能力。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重点提高农村地区急救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健全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康复医学服务能力。
4.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继续实施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每所三甲、二甲医院与3所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对口支援关系,每所三乙、二乙医院与2所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对口支援关系。积极争取天津、深圳及部属医院对我省的对口支援。“十二五”期间,共选派6600名卫生技术人员对78所县级医院和700所乡镇卫生院进行对口支援,使受援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受援乡镇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水平。加快远程会诊系统和预约挂号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乡(社区)四级远程医疗会诊平台网络全覆盖,有条件的延伸到村。
5.加强护理院建设。
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护理院,为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慢性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将护理院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将部分现有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6.加快健康产业发展。
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完善医药行业发展政策,选择新医药、医疗器械、老年健康和转化医学等产业作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推动老年护理、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口腔保健、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业的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
专栏4: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省级医院和市州级综合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省级和市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县级综合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及必要设备购置;二是支持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三是改扩建县级急救中心业务用房,配置必要急救设备和救护车;四是在边远地区建设医疗服务站;五是为边远贫困地区的市、县综合医院配置流动医疗服务车,并装备基本医疗、急救设施设备等。
护理院建设:支持建设省级、市州级护理院,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护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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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巩固新农合制度覆盖面,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实现新农合与其他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及转移接续。不断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建立动态筹资增长机制,新农合个人缴费占人均筹资的比例达到20—30%。提高医疗费用报销补偿水平,扩大门诊统筹覆盖面,“十二五”末,基本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和扩大大额门诊特殊病种补偿的病种范围。全面推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并适当扩大病种范围,提高对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通过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使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不低于80%。完善新农合监管体系,提高管理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控制新农合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率。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开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试点,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缩小城乡、地区间保障水平差距。提高资金统筹层次,完成市级统筹和门诊统筹,实现新农合“一卡通”全覆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
(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以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为基础的基本药物评价标准和工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机制,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加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培训力度。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办法,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推进基本药物品种科技创新。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五)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基础上,做好公立医院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引导资源富余地区将部分公立医院积极稳妥地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护理、康复等专科医疗卫生机构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运行机制、多元办医的外部竞争机制,推动公立医院提高服务效率和运转效能。加强和改善对公立医院的治理,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公立医院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完善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创造良好职业发展条件和执业环境,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继续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大力推进合理用药。建立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标准体系,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护理管理,改善护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医院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大力推动无偿献血,规范临床用血管理,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血水平,保障血液安全。进一步加强戒毒医疗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和评价工作。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完善投诉管理,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推进预约诊疗等便民措施,提高医疗服务利用效率。简化就诊程序,方便群众就医。加大对医疗机构运行状况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管。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3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支持甘肃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10〕41号),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形成各部门、全社会共同关心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新局面。建成全国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示范省。建成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4个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继续加强市州、县市区中医医院建设。全面强化综合医院和基层中医药工作,中医药服务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成立中医科,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科学制定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中医药健康教育与科普宣传。建成20个左右国家级、100个省级、200个市级和300个县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平均每个市州建成5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均每个县市区建成10个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在现有17万人中医药队伍的基础上,新增15万名中医药人员。建成定西、陇南2个全国道地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支持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取得新突破。支持民族地区卫生和陇药产业发展。把对地产药材、制剂的使用情况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复核。大输液和中药材要逐步做到以本省产为主,实现院内制剂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管理新体制。
各级政府加强对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任务,坚持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过于分散的卫生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探索实行医疗、医保、医药相统筹的大部门体制,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的权威性,资源配置要以规划为依据,整合相关卫生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
(二)坚持深化医改,建立高效规范的服务运行机制。
以政府为主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公共卫生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转变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完善经济政策,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医药费用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推进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建立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医疗领域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要保证配套资金和各项补助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优化卫生投入方向和支出结构。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各级政府把卫生事业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把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公共财政安排的优先领域。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经常性投入,完善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实现资源有效利用。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
(四)实施人才规划,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卫生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高层次人才的带动效应,全面实施领军人才工程,注重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培养。“十二五”期间,争取派出2000名医生赴国外进修,招聘2000名硕士研究生,引进200名博士研究生。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推进乡村一体化,多渠道加大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力度,解决乡村医生待遇问题。“十二五”期间,实现1000个无医无药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统筹协调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立甘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扩大医学本科生招生规模。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着力实施卫生人才发展重大专项。
(五)依托网络平台,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以现有卫生信息网络为基础,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构建城乡卫生信息网络平台,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管理等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基础数据资源库,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六)加强行风建设,营造诚信和谐的医疗环境。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监管,实行医务人员“四个排队”及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制度,治理过度医疗,控制医药费不合理增长,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安全。推进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积极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开展创建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和百姓放心医院活动,促进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卫生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不断加大卫生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及时宣传卫生发展的新思路、卫生工作的新突破、卫生改革的新举措和卫生行业的新风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进一步重视卫生典型宣传工作,多渠道推出一批行业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抓好卫生行业文化建设,创排推出一批讴歌行业先进的文艺作品,不断塑造卫生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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