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10-18 07:51
- 作者:佚名
-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
六、主要保障举措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财政预算投入机制,加强本市相关专项资金向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聚焦,加大对前瞻性、公共性、示范性、协同型、创新型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保障;创新政府扶持资金支持方式,通过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服务外包补贴、融资担保等形式,吸引集聚民资、外资等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二)优化市锄制。进一步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作用,吸引各类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完善多元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吸引风险投资、私募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企业参与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探索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股权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三)着力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着力突破感知信息网络融合、高宽带网络、智能分析决策等共性技术。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人才的扶持力度,引进培育一批领军型、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形成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的智力保障。推进云计算、物联网、通信与网络等领域相关技术、应用和管理标准的建立和实施。加强信息技术和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强化试点示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通过试点示范,形成带动引领效应;结合区域特色、领域特点和各自基础,组织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区(园区、街镇)建设,探索新型建设推广模式;聚焦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应用示范点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五)完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智慧城市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落实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着力突破集成电路保税、互联网服务等政策,加快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地方综合立法,按法定程序研究制定促进本市信息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出台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的实施意见;积极创造智慧城市建设良好政策环境。
(六)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宣传,积极推广智慧城市最新研究成果、产品和成功应用案例,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加强智慧城市相关知识普及和应用培训。支持举办各类专业论坛、专业会展等活动,引导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形成全社会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统计评估。研究建立完善的智慧城市建设统计制度和社会评估体系,依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跟踪分析并发布评估信息。建立三年行动计划的协调落实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并纳入相关部门和区县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八)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引导带动作用,形成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合力。成立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成立市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建立专家决策咨询机制。依托相关机构,建立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中心。市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领域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各区县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按照全市部署,负责本区域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中国上海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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