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8-23 16:23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数字医学
1电子签名在电子病历归档系统中应用的必要性
1.1电子签名保证电子病历的合法性,并使病历存储真正实现电子化
随着医院临床信息系统的发展,对电子病历信息数据集成的需要越来越强烈,但由于现有的电子病历信息分散存储于各个临床信息系统中,若要使电子病历信息完全覆盖临床业务,就必须对其实行归档、存储,集中管理。
2010年我院上线电子病历归档存储系统,利用虚拟打印实现对病历的集中归档、存储和管理,有效实现了各科室病历信息共享。但由于未解决电子病历的合法性,只能将电子病历打印后再加盖公章进行实体保存,并要维护存储在计算机中的病历,造成人力物力的双重投入,却没有真正实现病历的电子化存储。其原因就在于未对电子病历进行电子签名,使其合法性、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
1.2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对电子病历实施电子签名
2009年卫生部颁布《卫生部办公斤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面向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电子认证服务,为卫生业务信息系统提供有效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及责任认定等安全服务,保障卫生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同年,江苏省卫生厅也颁布了《江苏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子病历应采用电子签名以确保其有效性,为防止擅自修改病例,还要求医务人员进入电子病历系统做修改时必须进行身份鉴别,且必须“留痕”。
2010年1月4日,卫生部颁布《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已建成但尚未采用数字证书的重要卫生信息系统,应尽快采用数字证书,实现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已采用数字证书的重要卫生信息系统应尽快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系统改造,纳入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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