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8-19 16:52
- 作者:胡芳
- 来源:中国医药报
企业疑虑亟待解除
电子监管确实能做到对药品从出厂到医院、药店的全程控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关企业则存在着对成本增加和效率降低的担忧。
“企业生产的品种不一样,其成本消化能力也不一样。基本药物本身利润微薄,如果每盒成本仅增加几厘钱,企业还可以消化。但经过测算,每盒大约需要增加4分钱成本。”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
国内一家以生产基本药物为主的企业也给记者提供了这样的数据:不干胶标签市场价每个小包装3分钱,中包装约5分钱,大包装约8分钱。按照一个品种400盒/件、每批次生产500件计算,每件成本增长14.08元,每生产一批产品成本就增长7040元。此外,企业还必须解决生产线赋码、印刷赋码的问题,包装生产线的改造或者购进、场地的扩大都需要企业投入大量费用。由此带来的编码混淆、包装浪费、生产周期延长以及与供应商的协调等问题,使得企业的产量降低30%以上。
对于医药商业来说,问题同样存在。以进出库为例,以前商业企业只需要对大包装扫码,不用拆包装,而现在则需要将大包装拆开,一盒一盒地完成扫码后,再将药品重新装箱。“除了人工、设备等显性成本提高外,工序的增加、运营效率的降低也增加了成本。”国药控股运营管理部高级顾问干荣富表示。
此外,业界对电子监管实施效果也存有疑虑。由于药品电子监管并不涉及药品的具体生产,这意味着贴上监管码的劣药依然可以顺畅流入患者手中。更为关键的是,电子监管仅覆盖生产、流通环节,掌握80%药品销售的医疗机构并未被纳入监管范围。这套系统不掌握医疗机构用药情况,对于药品流向跟踪存在缺陷。
有消息称,SFDA正在与相关部门探讨将医疗机构用药纳入电子监管的范围。干荣富认为,其具体实施依旧存在困难。以基本药物使用最广的农村诊所和社区医院为例,其对电子监管码的记录或者上传,要么是手工记录,要么是电子扫描。前者繁琐,很难坚持;后者则需要有人埋单。另外,30多万家社会零售药店也将面临同样的问题。
那么,如何进行成本消化?干荣富认为,国家应适当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在省级招标过程中不再进行二次议价。一位业内人士也建议,为了更好地将电子监管落实到位,相关部门应允许企业将电子监管码的成本纳入生产成本体系,并具体反映在基本药物省级招标价格中。
“采用电子监管是为了全社会用药安全,如果仅靠企业单方面消化成本,恐怕其积极性很难调动。国家不妨通过减税等方式帮助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消化。”一位经济学专业人士说。
于明德则呼吁,将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和国际物品条形码(EAN条形码)两码合一。据悉,目前国内多数药品采取零售商品13位条形码,即国际物品条形码,该条形码是普通商品运用得最广泛的编码方式,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放,非强制使用,它属于一类码(即一类商品一个编码),主要用于POS结算,不具有监管、跟踪流向等功能。而监管码是20位编码,一件一码,包含了生产企业名称、产品规格等信息。一旦电子监管码推行,则意味着一部分药品上既有条形码,又有电子监管码。
有药监部门人士认为,企业可以在电子监管码中添加价格等信息,这样就具备了EAN条码的结算功能,可取而代之。有药品电子编码专家指出,两码合一将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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