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4-27 13:20
- 作者:佚名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医保机构改革的动力如何?
由于医保付费改革比较复杂,因此不少地方的医保机构对此有一些畏难情绪,也有不少医保工作者反映多元付费方式的组合“学不会”。这种局面的发生并不奇怪。在国际上,医保经办(亦即医保付费)是一种专业化的公共服务,有关专业人士常常在公立和民营医保机构之间流动,收入也较高。
然而,在我国,医保经办服务的专业化显然处于发展不足的阶段。首先,在中国,医保经办本身并不是一项专门的职业,也没有职业等级的评定;其次,医保经办人员的专业培训并没有制度化,大学教育中缺乏有关的专业,有关医疗保险的教育散落在高等学校中的保险专业和社会保障专业,但教育培训内容五花八门、支离破碎;第三,医保经办机构具有垄断性,改善医保服务的动力不足。在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都是唯一的;大多数地区农村和城镇地区的医疗保障服务分别隶属于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即便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医保经办机构依然具有垄断性。由于缺乏竞争,医保经办机构是否具有足够的动力来推动服务的专业化,也成为一个大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进医保经办机构的专业化、竞争化和法人化势在必行。医保经办机构没有必要成为政府行政机构的一部分,而应该转型为公共服务机构,走上独立法人的道路。一部分医保付费业务,还可以转包给商业医疗保险来运作,这在国际上被称为医疗保险的“第三方管理”(third-party administration, TPA)。这种运作模式在洛阳、新乡、湛江等地正在试点,但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开始起步。
总之,医保机构如何为参保者购买好医药服务,以及医保经办如何走向专业化、竞争化和法人化,这些都是中国全民医保改革所面临的新挑战,亟待各地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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