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医疗信息化 >  积极引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医疗服务监管(3)
积极引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医疗服务监管(3)
  • 2014-09-03 10:30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医疗行业三大难题仍然待解

对于《意见》所提要求能否带来立竿见影的政策效果,比如彻底遏制欺诈骗保和医务人员借大处方牟利等现象,魏际刚对本报记者强调,根据《意见》明确要求对医保参保人参与或实施欺诈骗保行为,将被追求法律责任,以及对医务人员实施监管,约束规范其诊疗行为来看,政策一定会带来不错的效果,但这需要确保以下前提条件。

首先是医保参保人员受到法律威慑,不主动铤而走险。魏际刚认为,应该辩证地看待当前存在的欺诈骗保现象,除一部分借此牟取经济利益之外,还有一部分未能享受医疗保险福利的群体,钻政策漏洞以期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这就需要配合不断推进我国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完善社会救助等综合政策的推进和落实。

其次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会因为新政损及其经济利益而采取各种应对措施。魏际刚解释称,比如可能出现因顾及医保支付限制条件增多而主动放弃医保定点资质的情况;再比如医生针对新政制约大处方而采取分散开方、多点布局,如缩短单个病人诊疗时间增加诊疗频次,亦或者干脆减少医保问诊数量,转而寻求特需门诊等高经济效益的诊疗等。

“不难发现,寄望《意见》能够达到期待效果并非易事。”魏际刚分析造成新政出台面临众多尴尬的深层次原因时表示,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诊疗信息不对称等三大困扰医疗行业的难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才是问题的根源。

魏际刚说,如果公开、科学、合理的医生激励机制得以建立,料无人甘愿铤而走险借大处方牟利;如果有效的约束机制得以形成,势必在制度框架内对医务人员的诊疗规范加以约束;如果诊疗信息可获得,无异于将意料结构的诊疗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更便于监督。

“当前,我国医疗行业涉及的众多监管部门,以及众多利益主体之间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加上信息不对称造成从业人员缺乏有效自律,这些综合造成了包括欺诈骗保、大处方牟利在内的多类医疗行业乱象。”魏际刚认为,此次《意见》在约束和打破信息不对称方面已经迈出了步子,但新政能否得到有力执行则更受各方关注。

共4页: 上一页 [1][2]3 [4]下一页 [查看全文]
标签:医疗服务监管  信息化手段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