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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门诊签约服务遭遇“死档案”
  • 2013-08-07 17:30
  • 作者:杨 凤
  • 来源:健康报

现在我国的各省市都在积极推行新医改的政策,加大居民健康档案的普及速度,以及健康档案电子化的应用。

“现在我的社区门诊统筹签约服务转到这里了,但健康档案还在另一家社区中心。看病在这里,查体还得去那边。”7月3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永清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的崔阿姨对记者说,虽然自己家距之前的那家社区卫生中心更近,但由于对其服务不满意,她刚把门诊统筹协议转过来,并打算把健康档案也转过来。

健康管理与门诊服务割裂

在青岛市,居民建健康档案、签社区门诊统筹协议是可以跨辖区的,这就出现了居民的健康档案由一家社区卫生机构管理,但看病却在另一家社卫机构的现象。崔阿姨碰到的这种情况,在该市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导致部分居民尤其是慢性病患者在社区看病难以得到连续性照顾和管理。

据介绍,目前,李沧区永清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为2.1万名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有1.2万人与该中心签订了门诊统筹协议,签约的1.2万人中,只有约7000人的健康档案在该中心。给居民看病的机构虽然能通过青岛市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看到该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但是没有权限对其健康档案进行补充更新。

青岛市卫生局农村与社区卫生处处长赵军绩介绍,由于居民健康档案与门诊统筹签约地点不一致,直接影响到健康档案的有效利用和管理,从而使费时费力建立起来的健康档案成为“死档案”。

扫除障碍面临多种瓶颈

早在2008年,青岛市就在社区卫生机构开展门诊统筹试点。该市要求,试点社区卫生机构应在门诊统筹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为签约人免费进行一次基础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将签约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定点社区卫生机构要对普通门诊病历、处方等按规定集中保管,医保经办机构将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规费用不予拨付,已拨付的予以追回。也就是说,医保部门要检查健康档案和病历。

在市级层面没有实现信息融合的情况下,李沧区永清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门诊统筹签约病人设计了新的病历档案,在自身层面实现了融合。新的病历封面名称为《门诊统筹 公共卫生服务 病历档案》,在形式上,新病历将原居民健康档案和门诊统筹签约病人病历合在一起,在病历封面上标识出患者是高血压、糖尿病等哪一类重点人群,打开病历,首先看到的是健康档案;在服务内容上,病历中的健康档案不仅为社区医生提供诊疗依据,医生还会根据健康档案和诊疗情况对慢性病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生活指导和健康管理。

“融合后能实现对社区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照顾和管理。”李沧区永清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韩先勇说。

青岛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主任李学军表示,健康档案是否“活”起来,一是看更新,二是看应用。根据山东省和青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定,患者就诊时,由接诊医生更新健康档案,但这个规定没有落到实处。

李学军说,从技术层面上看,青岛市卫生信息平台能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融合,但受限于各地网络环境的差异,需要进一步完善后才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青岛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传荣表示,这一障碍的破解更需要政策设计的衔接,如健康档案建立和使用政策、社区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制度以及医保制度的衔接等。

短评

好制度不能“谁都不理谁”

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点工作之一,其目的是让社区医生了解辖区居民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实现对慢性病病人的连续管理。为此,国家每年都拨付专项资金,基层医务人员也耗费了大量精力。但现实中, “死档”现象在全国较为普遍,甚至一些地区为片面追求建档率而弄虚作假,没有发挥健康档案在保障居民健康上应有的作用。

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在推行基层医疗签约服务,理想是让国人拥有“家庭医生”。不论是建立健康档案,还是推行签约服务,在保障公众健康方面都不失为好制度,但好制度之间没有彼此的衔接和支撑,综合效益就难以实现,甚至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让一项项好制度每个看起来都很美,但运行中却谁都不理谁,甚或出现掐架的现象。

青岛市李沧区永清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将居民健康档案和门诊电子病历融合,其出发点是盘活健康档案,让签约服务和健康档案的效益都得到提升,最大限度地让医改政策惠及社区居民。这一探索显然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局部的改善难以撼动全局,在深入推进医改的今天,期望各地决策者们能拿出破解藩篱的勇气和智慧,把一项项好的制度拧成一股绳,让好制度真正造福公众。

【责任编辑:志娟 TEL:(010)68476606】

标签:健康档案  电子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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