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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药分开”改革仍有深化空间(3)
  • 2013-05-03 16:55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商报

医药分开根源在于切断回扣

但这一切在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看来依旧是治标不治本之策。他告诉记者,如果医院仅仅是去掉15%的药品加成,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各公立医院主要的创收途径并未被有效切断。

“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的卖药收益主要还不是政策允许的那15%的合法加价收入,而是药品供应商对医院的隐形返利和支付给医生的回扣,这部分收益才是以药养医的主体部分,这部分收益能够占到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额30%以上。”他表示。

他以山东鲁抗生产的名为克林霉素磷酸酯的药为例给记者举例说明,该药的出厂价大概是6毛左右,而北京市中标价为11元,零售价为12.65元,其中1.65元就是15%的加价。而使用这个药品,医生会有4元左右的回扣,药厂拿到是0.64元,供应商大约拿到4元钱,医院也会拿到2元多。

他表示,1.65元作为15%的加价,在医药分开的改革中被砍掉,这15%基本不影响医生的处方行为。但从出厂的6毛到中标价的11元之间的链条上,医院和医生的回扣依然没有被触动,药品的返利依然是医院或医生重要收入来源。

“这也是为什么患者认为改革并不解渴的重要原因。”他表示。

在朱恒鹏看来,“以药养医”体制的直接根源是政府人为压低医疗服务价格。因此,欲根除该体制,使得医疗机构有积极性放弃药品零售业务,就必须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建立“以医养医”体制,通过“以医养医”体制鼓励医疗机构及其医生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注重声誉,注重维护和改善医患关系。

在提价医疗服务价格方面,他给出了具体建议,一种是直接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如果现在要主动推行医药分开,放开医疗服务价格是必要条件。另一种是改革现行医保付费模式,由目前的按项目付费为主转变为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打包付费模式为主,这事实上是变相地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在新的以打包付费为主体的医保付费机制下,医药分开将会作为一个自然结果出现,基于专业化分工和节约成本的考量,社区医疗机构将会逐渐分离药房,把门诊用药零售业务交给社会药店,自己专注于提供门诊服务。

根据卫生部201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许多三甲医院的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例高达四成以上,一些中小型医院更高达七八成。而药品在各环节的屡屡加成,始终是药占比居高不下的动力来源。从这个意义上看,“以药养医”体制的破除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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