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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13年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
  • 2013-02-19 09:34
  • 作者:佚名
  • 来源:东方早报

适用于参加医保新农合、病重急需抢救等病人

恶意逃费者会被取消资格

据央视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需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

据悉,“先看病后付费”实施范围包括:参加医保、新农合范围的病人,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病情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责任事故受伤的病人不在范围内。恶意逃费者会被记入黑名单,取消该资格。

据了解,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河北、河南、山东等多地先后推行了“先看病后付费”试点,目前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进行了试点,绝大多数是县级以下及县级的基层医院,而鲜见有大中城市的医院推行这项公共政策。

专家认为,医保制度的完善是实施该制度的基础,到2015年,医保支付的力度将提高到75%,就算有个别患者逃费,医院也能保证基本不亏损。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要在县级以上的大医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没那么容易。一方面是因为医保报销比例低。比如,患者在乡镇医院可报销90%,在县级医院可报销75%,市级医院可报销50%,在省级医院或跨省医疗报销比例更低。此外,一部分无医保、无新农合就医者,如外来打工者等低收入自费群体等,无能力归还高额医疗费用。也就是说,由于大城市医院的欠款风险高,医院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这种医疗服务模式推行存在一定的困难。

试点城市临沂市人民医院院长尹传贵曾对媒体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在大医院推开存在一定的难度,比如,医保和全国的财政机构并没有全国联网,医保结算存在很大难度;且由于户籍制度限制,病人身份很难确定。

江苏某三甲医院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推广是一把双刃剑,在便利病人就医结算的同时,也给医院对病人诊治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因为这项制度的推广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在具体推广执行的过程中,本省与外省患者就医、医保结算联网等具体问题需要在推广的实际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该知情人士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在推广的过程中想要“叫好又叫座”,仍需详细配套的相关措施来加以保障实施,如“个人征信系统”的配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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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志娟 TEL:(010)68476606】

 

 

 


标签:新农合  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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