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09-05 16:20
- 作者:牛福莲
-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据了解,前述通知是卫生部于近日下发的《关于规范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2011年以前通过评审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行复核评审;对2011年以来新增的三级医院一律不得发放等级证书和标识,已发放的要立即收回,并对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部颁布的评审标准,分别取消其评审结论或予以重新评审。
医院热衷评级
存在“现实”原因
李石(化名)是黑龙江省一家县级二甲人民医院的院长,因为近日卫生部下发的一纸通知,令他所在的医院于2004年获得的二甲医院的评级一下子归了零。“最近正在准备二甲复审,要不是这则通知,按正常程序,我们下步准备的就是年底向三级乙等医院冲刺了。但我们也支持卫生部的决定,此举也是为了更加规范医院的评级市场。”尽管有些许遗憾,但李石表示,他仍然支持卫生部对评级“回头看”的决定。他认为,“真金不怕火炼”,只要医院确实达到了相应标准和规定要求,就能够随时准备迎接检查。
但他认为,这显然会影响他所在的医院向三级医院迈进的速度。因为《通知》明确,在复核评审工作完成前,各地不得开展规划新增三级医院的评审工作。他说:“这就等于没有了具体时间表,或许只能等到明年或后年,等到有新的评审标准或政策出台。”
之所以急着向三级医院晋升,李石毫不避讳其颇为“现实”的目的:一是晋升三级医院后,收费标准可以合理提高;二是可能获得国家更多的对医疗项目的资金支持(毕竟不少医疗项目都是按照医院级别来分配的,不符合级别标准就可能意味着不获或少获支持);三是获评三级医院也是医院自身发展壮大的需要,这也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病人和医疗人才。
据记者了解,按照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规定,我国医院可根据其综合水平分为三级十等,即:一、二级医院分别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同时,相关标准还规定了医疗收费与医院级别挂钩,即级别不同,门诊挂号、住院床位收费等都有所不同,而三级医院收费标准比二级医院要高出大约30%左右。
医院等级评审从1989年开始至1998年结束。此间,卫生部有关人士曾表示,上一次评审中存在着医院突击迎评、病历造假等严重现象;还有医院为满足评级的硬件要求,大规模扩展,建大楼、增床位,争相购买医疗设备,而最终这些昂贵的支出只能转稼到患者身上。
重启评级政策初衷被“扭曲”
直到2011年,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又重新启动。对新一周期的评审工作,卫生部相关人士曾将其解读为:重启评级,将以医疗品质和医疗服务成效作为评审的重点,使医疗机构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质量与安全的持续改进上。
然而,事实并不总尽如人意。卫生部医管司评价处处长刘勇近日曾透露,自2011年评级工作再次启动以来,在全国晋升三级的240多家医院中,有一半左右均为县级医院,一些省份没有依照合理的卫生规划来布局三级医院,有些省份每10万人就要配置一家三甲医院,甚至乡镇卫生院也挂上了三甲的名号。刘勇认为,这种做法将破坏整个医疗服务网络。
一名医疗系统的人士也曾表示,他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县级医院,甚至是一些国家级贫困县的医院大楼,其建设标准都要比北京的协和医院还要气派。问其理由,答曰,为评三甲。
显然,医院等级评审中存在的诸多乱象,正是卫生部对新增的等级医院进行重新复核评审、并收回对三级医院的评审权的主要原因。作为县级医院院长的李石也坦言,部分县级医院以超级速度“跃级”,本身也是不合常规的。他说:“很多医院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人才匹配、设备建设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包括一些已经实行多年的规范调整,都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评级标准。就算硬件达标了,人才等软实力也难以快速跟进。”
严标准促医院提升综合素质
今年卫生部发布评审“回头看”的通知,着实让李石感觉到了国家对医院评级工作的严控和重视,他认为,这将是国家规范医疗卫生体系管理的重要举措。
李石预计,在2013年年底或2014年,国家有可能会出台更加严格和规范的新评级标准。“之前的评审标准相对还是宽松的,估计今后出台的评审标准肯定比之前更严格,医院评级的难度也定会增加。但也希望能更加完善,更适合中国医院的情况。”李石对记者呼吁。
然而,此次卫生部也仅表示要收回评审最终裁定权,并没有表示再次暂停医院等级评审。针对部分观点认为的医院不应该有等级之分,应取消医院评级之说,李石认为,整体来讲,医院评级制度的实施利大于弊。他强调,“这是医院发展更加规范进步的动力。很多医院为了达到级别要求,会改变很多曾经一直实行的管理规范。调整改变可能在开始实行之初比较费劲,但总会成为习惯,这就势必促使医院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对于全院上下正在准备中的二甲复审,李石告诉记者,再次复审必定比前几年的标准更加严格,如果复审过不了,那说明医院还不具备二甲该具备的素质。而这一轮的复审,必定会令医院再次绷紧提升综合素质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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