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01-06 09:34
- 作者:李蕴明
- 来源:医药经济报
“通过信息化的推进,医院运行的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门诊量从开始的100万,这几年增加了将近100%。医院整个业务收入在增加,人均创收比例在增加,社会资产和固定资产都在成倍增加。”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徐克如是说。
卫生部2011年11月下发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方法及标准》),要求对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医院进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业内人士判断,分级评价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加速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潮的到来,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系统或将成为2012年各级医院重点部署目标。
而对不少践行者而言,医疗信息化不仅是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也是医院自身发展、成本管理的内在需要。
政策造就机遇
信息化可增强医院决策者的信息处理能力和方案评价选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决策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随意性和主观性,提高了决策的效益和效率。卫生部自2010年启动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其目标之一就是为了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
《方法及标准》是围绕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出台的系列文件中最新的一份。其目的是期望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根据“十二五”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中提出的“3521”发展框架,需建设国家、省和地市(区域)3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5项业务应用,而这两项工作的基础就是建设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
细究《方法及标准》,可发现其对相应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提出了初、中、高级的医疗决策支持要求。如能提供中级医疗决策支持的第4等级的局部要求,就包括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实现所有系统(如HIS、LIS等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至少1项知识库决策支持或流程控制服务。
而最高等级电子病历的应用水平则需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在实现医疗机构内部医疗信息共享的基础上,能够按照标准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安全、有效的信息共享”,“能够将患者在各个医疗机构产生的诊疗相关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进行整合,并根据临床要求形成完整的电子病历”,以及“能通过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与其他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交换与共享”等条件。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此前针对“十二五”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亦指出,要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以现有卫生信息网络为基础,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建设国家、省、地市(区域)3级医疗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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