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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3i记者手记】理清电子病历的“四个关系”
  • 2011-09-05 09:41
  • 作者:杜盼盼
  • 来源:中国数字医疗网

2010年9月,卫生部下发《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部分医院和部分区域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2011年1月份,卫生部颁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3月份,又颁发了《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国家对于电子病历的推动,的确促进了它的快速发展。但是电子病历在推广、普及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与挑战。

针对电子病历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8月26日,中国数字医疗网在北京举办了以“电子病历的功能规范”为主题的沙龙活动,并特别邀请了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信息情报所副所长薛万国作了主题演讲。

薛万国在沙龙现场演讲

众所周知,电子病历的应用在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医疗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以及未来大面积普及的区域医疗卫生平台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目前的电子病历的临床应用还不够成熟,在很多方面还存在问题。

“四个关系”与电子病历

在对电子病历的认识上,薛万国认为主要对“四个关系”的认识模糊。第一,病历书写与电子病历的关系;其次,医生工作站与电子病历的关系;第三,电子病历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的关系;第四,医院内部电子病历与区域医疗信息共享之间的关系。

由事务处理系统发展到完整的电子病历系统的过程中建立电子病历的系统框架是最基础的。薛万国认为,现在的电子病历系统框架主要涉及以下基本问题:数据的集成;历史数据的管理;数据安全体系以及如何采取统一的浏览手段来浏览病历。

另外,在系统功能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医生工作站的功能仍然是面向医疗事务处理甚至是面向收费的,缺乏电子病历强调的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差错的功能设计。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方面:一,患者门诊看病或住院的就诊信息以及疾病史如何以人为中心进行信息组织;二,信息如何用多元化的方式展现出来;三,如何实现各类知识库的应用、数据校验等智能化服务功能;四,如何保证病历记录的方便性及质量也是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问题。

除此之外,在权限管理、隐私保护以及数字签名等电子病历数据安全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在下一步电子病历的发展中需要着重解决的,这些问题解决了相信电子病历的临床应用会得到很大的发展。

电子病历核心功能

此次沙龙上,薛万国还提到了电子病历的核心功能:医疗信息和数据;结果管理;医嘱录入和管理;决策支持;电子通信与连接性;患者支持;管理过程;上报与公共卫生管理八个方面。此外,电子病历还将扩展接口功能和系统对接功能,这将充分发挥其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的核心作用。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原则

提到电子病历的功能,薛万国说,目前的电子病历及其相关产品还处在快速发展期,对其功能缺乏统一的认识和规范。这种情况下,制定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对于引导和推动电子病历发展就非常必要。

薛万国说,电子病历功能规范只是从用户和业务角度规定电子病历系统具备的功能,不涉及功能的实现技术,不规定功能的实现方式,也不涉及应用管理。其次,功能规范以现行的医疗法规制度所规定的医疗工作流程和医疗文书规范为参照。薛万国还提到,功能规范并不是电子病历系统的完整功能列表,而是侧重于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保护患者隐私相关的部分重要功能列表。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的适用范围

薛万国强调,现行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针对的是医院内部的电子病历,不涉及医疗机构之间共享形成的电子病历。规范内容也仅限定在临床医疗相关的系统功能以及与电子病历基础系统功能方面。对于检验信息系统(LIS)、放射影像信息系统(PACS)等辅助科室信息系统,虽然属于电子病历系统的组成内容,但不列入规范范围。薛万国建议说,医院在购买电子病历系统时不必选择同一厂商的整套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根据每个医院的实际情况在不同的环节选择不同厂商的产品,只要满足规范中对应该环节的功能要求即可。

 

 

【责任编辑:水清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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