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10-11 09:27
- 作者:佚名
-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10日从省卫生厅获悉,近日,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11至201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今明两年,全省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网上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实行社区转诊预约的优先诊治。
每县(市)重点办好1所县级医院
《通知》指出,要加强全省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能力建设,推进医院标准化管理。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所县级医院,人口数超过30万的县(市)2012年年底前建成1所二级甲等以上的公立医院,区域中心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文昌、屯昌两医院试点改革
《通知》明确,逐步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以文昌市人民医院、屯昌县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医院,制定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方案,进行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实施临床路径、推进信息化建设等重点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卫生信息网络系统,推进以电子病历、远程会诊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在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方面,《通知》指出,要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明确政府办医职能,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构建科学有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卫生、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厅,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对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任命。各市县可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相应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鼓励各县市加快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以管委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药事服务费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
在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方面,《通知》明确,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具体途径,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和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鼓励以收、付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打破公立医院对卫生人才垄断
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通知》提出,要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绩效考核。完善医院院长任用制度,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鼓励以技术团队为主体申请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院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引导卫生人才合理流动,打破公立医院对卫生人才的垄断,最大限度地实现优质卫生人才资源区域共享。
政府负责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
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方面,《通知》明确,要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临床重点专科发展、养老保险和政策性亏损补贴,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制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和急救医疗机构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此外,研究制定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方式的指导意见,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探索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
公立医院要分时段诊疗
《通知》还提出,要在全省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改进群众就医服务。全省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网上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实行社区转诊预约的优先诊治。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促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广泛使用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同时,要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将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增长率、人次增长率、住院率、药品费用增长率和药品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