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5-17 10:21
- 作者:佚名
- 来源:都市晨刊
山东济宁将借鉴兖州市中医院实施的“先治病、后交钱”服务模式,将首先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三级中医院进行试点,最后全面推行至所有县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用这一服务模式,让老百姓先看病后交钱。
今后,试点单位将在合理界定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服务对象后,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规范就诊流程,在尊重患者的就诊知情权的前提下,切实履行好各项权利告知义务。对于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费用的患者,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延期或分期还款措施。到2011年年底,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卫生材料及各类耗材费用占医疗收入的比重要分别较2010年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门诊人次平均收费和住院床日平均收费增幅均比2010年降低2个百分点以上;化验收入、检查收入、放射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不得高于2010年,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80%以上,处方合格率不低于95%,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不少于10个,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5个。
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和综合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将享受过“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患者纳入信息化管理,对能够按时结清住院费用的患者,下次就诊可给予手续简化、费用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对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纳入到 “黑名单”管理,将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问题严重的,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将于2011年6月底前,选定一家中医医院、一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三级中医医院要于2011年6月底前,启动不少于一个临床科室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