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区域 >  天津实施8项措施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天津实施8项措施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2011-05-17 09:28
  • 作者:佚名
  • 来源:天津日报

2011年,天津市卫生局将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医改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到人均30元,研究制定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标准和执行工作指南。强化项目执行培训,开展重点慢性病等项目的临床技能和管理技术培训,着力提升项目队伍执行能力,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加强区县专家组建设,提升区域内项目监管和指导能力,强化日常督导和缺陷改进,重点提升项目执行成效,突出提升项目服务对象的受益度,并围绕其做好效果评价。修订项目考核标准,对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组织中期和年终复核。切实推进城乡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率,改善评价方法。

做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

结合社区临床和群众用药普遍需求,调整完善本市基本药物品种目录。坚持运行月报制度,加强基本药物销售运行调研和信息收集,关注运行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对策。加强监管,规范社区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采购、销售行为,杜绝违规操作,避免出现消极服务现象,保证区域内基本药物需求。协调人力社保部门,落实医保预付金及时到位,保障机构资金周转和正常业务开展。加强基本药物品种目录、销售政策宣传,调整社区医师和患者用药习惯,导向合理用药。

完善对基层医疗机构帮扶制度

继续深化实施百名医师进社区工作,完成500名大医院高级医师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支援计划任务。推动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互动,在经费补偿、政策配套、制度建设及运行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新途径。探索开展区域内对口支援,开展农村区县二级医院支援帮扶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基层卫生医疗水平。

启动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完成村卫生室年度建设任务。以乡镇为单位安排建设数量,整体推进乡镇区域内的村卫生室建设。加大对建成后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标准化配置基本设施和医疗设备,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费用即时结算,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加强乡村医生管理,重点规范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乡村医生临床输液操作等执业行为。

修订完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市服务需求,修订完善本市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标准。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明确适宜技术与适宜设备,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政策,加快更新、完善仪器设备,保证功能需要、诊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制订天津市示范中心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在开展区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的基础上,经市卫生局复核评估,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选。突出典型引路,发挥服务示范、管理示范与发展示范作用,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加强基层人员队伍培养

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培训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水平。继续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重点组织临床适宜技术、慢病社区管理、社区康复、心理卫生等培训项目,组织乡村医生年度培训。完善培训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渠道,设置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强化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基层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长效机制,吸引和稳定基层卫生队伍。

加快区域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

根据天津全市卫生专网建设进度,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区县卫生网络的建设,建成以区县为单位的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系统。推动已建成的区逐步实现区域内的电子健康信息与临床医疗的信息互通,推动其他区县启动基层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市级平台的信息联通和有效衔接。开展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工作,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

开展家庭责任医生制试点

通过试点,逐步建立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家庭责任医生制服务模式,畅通社区医生与居民的联络渠道,对社区居民及其家庭进行健康管理,以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逐步形成家庭健康管理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标签:卫生  信息化  医疗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