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上海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汇总报告(多图)(1)
- 2011-03-17 09:43
- 作者:佚名
- 来源: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之规定,“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汇总报告表》,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上海市相关汇总情况报告如下。
一. 生产企业年度汇总报告情况:
1.汇总时间段: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企业汇总报告数量:
2010年1月底,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本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汇总报告表》共262份,占在上海市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进口产品总代理的35.65%。报告数量较去年同期报告数量增长132%(见图1)。上报的企业分布于上海市17个行政区(县)(见表1)。
图1.上海市历年企业汇总报告情况
表1.上报企业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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