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8-10 11:35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吉林网—东亚经贸新闻
基本药物制度旨在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让百姓能买到更便宜的药品,长春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04种药品将“同城同价”。
昨日,长春市卫生局公布首批基本药物指导价格,本批次对选定的104个品种148个品规的药物进行了价格确定,并从8月1日起正式执行。
基本药物 “同城同价”
依据长春市基本药物制度先行试点的原则,朝阳区、绿园区、九台市被选为试点。据介绍,此次基本药物价位,实现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与药品零售企业出售的药品“同城同价”。即是指经过统计学计算的药店销售药品价格的平均值作参考计算出的药品销售价格,两者的标准差控制在±5%以内。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使用的基本药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报销比例提高至60%,其他药物报销比例不变。
指导价从8月1日执行
依据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经专家组论证,长春市选定了104个品种148个品规的药品为试点机构首批使用的基本药物,指导价格从8月1日起正式执行。针对其他203种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将根据使用情况和实际需求,按需增加基本药物品种和品规,经专家组论证后择期公布。
确定13家药物配送企业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将解决,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保障机制。
在采购药物上,以基层医疗卫生组织目前销售的常用药品为主,同时参照长春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品种,确定采购品种。长春市卫生局统一公布药品采购目录。采购药品控制在一个品种两种规格范围之内。增补的非基本药物品种由专家委员会研究确定,执行基本药物的价格确定及采购原则。依据长春市制定的实施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确定原则,经专家委员会论证评审,确定长春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13家。
每个社区设20万专项资金
据了解,长春市政府为每一个社区设立20万元专项资金,为居民购买特殊公共卫生服务,包括:1.开展社区传染病防治(特殊疫情处理);2.为60岁以上老人试行配备责任医生;3.在社区开展慢病筛查;4.为社区配备心理医生和营养指导人员;5.为流动人口提供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6.实施健康长春行动计划;7.社区特殊医疗卫生服务。
绝不许高价销售药品
长春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决不允许同一药品超出规定价格销售,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部门要严格监督和管理,各试点单位要将首批基本药物药品目录和价格在机构内公示,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据了解,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日前,我省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前提下,确需使用其他药品的,按规定在我省补充药品范围内选择使用,允许使用的品种数量和销售额,占每月药品总数和总销售额的二成以下(含二成);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也就是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月销售的药物,八成必须为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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