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11月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 2010-05-04 11:12
- 作者:杨林 张旭
- 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从4月29日召开的江西省部分县(市、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座谈会上了解到,根据江西省医改领导小组确定的2010年医改目标任务,今年11月份,江西省政府举办的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副省长谢茹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大力度,加强调度,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建设顺利进行。
据近期江西省政府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对各试点单位的督查表明,江西省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取得了医药费用得到控制、医疗机构得到发展、医保制度得到完善的初步成效。会议确定江西省下一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点工作是,抓紧完成乡镇卫生院编制核定工作,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工作,保障基本药物及时、足量供应,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落实国家以奖代补政策,推进基层及时有序、高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时要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契机,加快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绩效考核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等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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